宜君县首批11家“放心消费单位”授牌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11-29 18:34
作者:杨若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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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宜君县2018年“放心消费单位”授牌仪式举行,为全县首批11家单位授予 “放心消费单位”称号。宜君县政府副县长白冰出席授牌仪式并讲话,28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11家放心消费创建单位参加。
会议宣读了《2018年度宜君县放心消费单位认定的决定》。
白冰对获得荣誉的单位表示祝贺,肯定了宜君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推进品牌创建,要充分重视品牌的作用,在“三名商标”培育和发展上下力气花心思;二是增强诚信意识,要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无假货、保售后、遵《消法》的好氛围;三是加强内部管理,部门和企业要各司其职,多层面推动,多渠道参与。
此次活动旨在充分发挥放心消费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五个放心”内容严格要求,督促全县的经营者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履职尽责,诚实守信、守法经营,提供优质的商品和优良的服务,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网络编辑:杨若帆
信息审核:张亮
标题:宜君县首批11家“放心消费单位”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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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宜君县2018年“放心消费单位”授牌仪式举行,为全县首批11家单位授予 “放心消费单位”称号。宜君县政府副县长白冰出席授牌仪式并讲话,28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11家放心消费创建单位参加。
会议宣读了《2018年度宜君县放心消费单位认定的决定》。
白冰对获得荣誉的单位表示祝贺,肯定了宜君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推进品牌创建,要充分重视品牌的作用,在“三名商标”培育和发展上下力气花心思;二是增强诚信意识,要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无假货、保售后、遵《消法》的好氛围;三是加强内部管理,部门和企业要各司其职,多层面推动,多渠道参与。
此次活动旨在充分发挥放心消费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五个放心”内容严格要求,督促全县的经营者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履职尽责,诚实守信、守法经营,提供优质的商品和优良的服务,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