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生治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4-10-09 15:51
作者:张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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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生治( 1919.3—2009.3)男,汉族,宜君县彭镇安子塬村人,小学文化。193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3月至1948年期间,一直在家以农民身份作掩护,从事党的地下交通联络工作。1940年4月,他受偏桥中心区委书记王生廉指示,去店头镇找到了强自修、孙润华、杨西林、王永禄、薛志仁等同志,成功的和王生廉、李怀珍、强建华、李林芳将许家塬、东湖、东云阳三个学校的百余名学生以打柴的名义带到陕甘宁边区参加了革命,这些学生后来大都成为党和国家的栋梁之材。
1948年在宜君县政府工作,1948年11月入伍,在县大队任组织干事,1950年先后在黄龙军分区政治部宣传科、延安军分区一营二连工作,1951年任西北公安一支队二营副教导员,1952年后长期随部队押送犯人,先后驻防延安、西安、宁夏、青海等地。其中1952年在西北公安二营任副教导员,1956年在公安内卫78团一营任教导员,1959年在青海省公安厅民警总队六支队任政治处主任,期间奉命带领部队参加了平息叛乱的剿匪战斗。1960年任青海省公安厅民警总队六支队副政委兼政治处主任,1962年任青海省武警总队一团副政委,负责送一支从青海抽调的部队远赴新疆,为那里的部队补充兵源,为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的胜利做出了贡献。1964年任武警青海省总队一团政委,是年11月任青海省军区独立师一团政委。
1966年“四清”运动中被诬告陷害,定为“反革命”,1968年5月复员回乡,在家乡务农近10年。1977年2月平反昭雪。1978年12月按军队干部办理退休手续交地方安置。1981年2月改离休。1993年3月荣获中央军委颁发的二级“红星”勋章一枚。1999年6月起享受正师级军队干部待遇。2005年荣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章”一枚。
网络编辑:张海锋
信息审核:樊晓琪
标题:王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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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生治( 1919.3—2009.3)男,汉族,宜君县彭镇安子塬村人,小学文化。193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3月至1948年期间,一直在家以农民身份作掩护,从事党的地下交通联络工作。1940年4月,他受偏桥中心区委书记王生廉指示,去店头镇找到了强自修、孙润华、杨西林、王永禄、薛志仁等同志,成功的和王生廉、李怀珍、强建华、李林芳将许家塬、东湖、东云阳三个学校的百余名学生以打柴的名义带到陕甘宁边区参加了革命,这些学生后来大都成为党和国家的栋梁之材。
1948年在宜君县政府工作,1948年11月入伍,在县大队任组织干事,1950年先后在黄龙军分区政治部宣传科、延安军分区一营二连工作,1951年任西北公安一支队二营副教导员,1952年后长期随部队押送犯人,先后驻防延安、西安、宁夏、青海等地。其中1952年在西北公安二营任副教导员,1956年在公安内卫78团一营任教导员,1959年在青海省公安厅民警总队六支队任政治处主任,期间奉命带领部队参加了平息叛乱的剿匪战斗。1960年任青海省公安厅民警总队六支队副政委兼政治处主任,1962年任青海省武警总队一团副政委,负责送一支从青海抽调的部队远赴新疆,为那里的部队补充兵源,为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的胜利做出了贡献。1964年任武警青海省总队一团政委,是年11月任青海省军区独立师一团政委。
1966年“四清”运动中被诬告陷害,定为“反革命”,1968年5月复员回乡,在家乡务农近10年。1977年2月平反昭雪。1978年12月按军队干部办理退休手续交地方安置。1981年2月改离休。1993年3月荣获中央军委颁发的二级“红星”勋章一枚。1999年6月起享受正师级军队干部待遇。2005年荣获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章”一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