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乡村振兴局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3-03-15 09:50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刘治平就开展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郭磊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委第四巡察组成员张玉娟向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传达了十七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张晓锋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刘治平和巡察组全体成员,县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出席会议,下属单位负责人和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巡视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乡村振兴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主动接受“政治体检”,通过巡察推动管党治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突出监督重点,准确把握巡察的主要任务。巡察是政治巡察,不是业务巡察,巡察组将重点围绕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委(党组)对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四方面开展工作。县乡村振兴局党组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增强政治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切实承担责任,防止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党员干部要正确行使好民主权利,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要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及时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和党内文件公布巡察工作的任务、安排和巡察组的联系方式,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县乡村振兴局要制定信访应急预案,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积极稳妥应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和突发性事件。要严守巡察纪律。巡察组将主动接受被巡察单位的监督,巡察组成员将自觉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保密纪律。被巡察单位党员领导干部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不该问的不问、不该打听的不打听、不该议论的不议论,用纪律的刚性约束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排除各种干扰。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握监督重点,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准监督重点,强化质量管理。要加强协作配合,县乡村振兴局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严守纪律,积极主动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监督氛围,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

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人张晓锋同志表态,巡察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对乡村振兴局工作的一次政治“体检”,全局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巡察,严肃工作纪律,全力配合好巡察工作,同时,也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切实提高改进各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据悉,县委第四巡察组将在县乡村振兴局工作两个月。巡察期间(3月9日—5月10日),巡察期间设专门联系电话:0919-8151205,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信访接待室设在县委巡察办(县廉政宣教中心后院第四巡察组办公室),电子邮箱:1109202480@qq.com。巡察组在政府办公楼南侧设有意见箱。根据县委开展巡察工作意见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乡村振兴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科级领导干部、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网络编辑:赵荣 信息审核:和红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