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上门“零距离”宣法普法入人心
来源:宜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9-06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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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3年3月1日经铜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23年3月28日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为了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依法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宜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开展送法上门活动。

9月6日,宜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县市容环卫所干部职工面向县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沿街门店开展《铜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上门送法活动,此次活动共送出《条例》200余册。通过送法上门活动,认真宣传和解读《条例》内容,使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深刻领会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努力营造生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
网络编辑:赵荣强
信息审核:杨炎坤
标题:送法上门“零距离”宣法普法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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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3年3月1日经铜川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23年3月28日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为了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依法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宜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开展送法上门活动。

9月6日,宜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县市容环卫所干部职工面向县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沿街门店开展《铜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上门送法活动,此次活动共送出《条例》200余册。通过送法上门活动,认真宣传和解读《条例》内容,使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深刻领会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努力营造生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