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发放通知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1-01-04 17:48
作者:张玲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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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拨付2020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
按照宜君县农业局 宜君县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宜君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0年市上下达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35.00万元。宜君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精心指导,各乡镇、街办、综合服务中心认真组织实施,规范操作办理,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严格抽查核实,已于10月中旬结算兑付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15.988万元,对于剩余的4各乡镇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任务,经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精心指导,督促加快办理,现将剩余4个乡镇上报的46户54台补贴机具、涉及补贴资金14.47万元进行发放。
2020年12月份通过宜君财政“一卡通”发放情况:
农业机购置补贴:涉及46户;发放资金共计142500元。
二、关于拨付2020年度11-12月村干部工资通知
依据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铜川市保障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党建工作经费和规范村干部补贴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铜组发【2015】15号)精神,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补贴为每月2000元,“一肩挑”每月2500元,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村委会副主任)每月800元,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每月800元,村民小组长每月300元,其中,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每月1500元。任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每月1100元,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村委会副主任)每月800元。
2020年12月份通过宜君财政“一卡通”发放情况:
村干部工资:涉及194户;发放资金共计159260元。
三、关于拨付2020年11月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的通知
按照《铜川市民政局 铜川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铜民发[2019]130号),自2019年10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7200元/人(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4350元/人(年)。
按照《铜川市民政局 铜川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铜民发〔2020]7号),自2019年10月1日起农村特困人员生活标准6100元/人(年),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计发。
2020年12月份通过宜君财政“一卡通”发放情况: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34户233人,发放资金共计261618元。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263户3198人,发放资金共计1521469元。
3、农村特困供养对象:涉及382户396人,发放资金共计408499元。
四、关于拨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及特困人员2020年 8-9月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启动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陕财办综〔2020〕61号)规定: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2020年9月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30元。
2020年12月份通过宜君财政“一卡通”发放情况:
8月份;
1、城市低保价格临时补助:130户222人,发放资金6660元。
2、农村低保价格临时补助:1243户3143人,发放资金94290元。
3、特困人员价格临时补助:379户393人,发放资金11790元。
9月份
1、城市低保价格临时补助:129户221人,发放资金6630元。
2、农村低保价格临时补助:1245户3149人,发放资金94470元。
3、特困人员价格临时补助:381户394人,发放资金11820元。
五、关于发放2020年度1-12月份六十年代精减职工补助通知
按照陕西省人社厅、财政厅、民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33号)规定:精减时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月生活补助调整为390元(含医疗费50元);精减时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月生活补助调整为506元(含医疗费50元;精减时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月生活补助调整为676元(含医疗费50元);精减时连续工龄在二十年以上的,月生活补助调整为1010元(含医疗费50元)。经宜君县民政局审核,决定发放2020年度1-12月份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费。
2020年12月份通过宜君财政“一卡通”发放情况:
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费:涉及7户;发放资金共35544元。
宜君县农村财务管理中心
2021年1月4日
网络编辑:田瑜
信息审核:杨莉
标题:宜君县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发放通知,
正文:
一、 关于拨付2020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
按照宜君县农业局 宜君县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宜君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0年市上下达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35.00万元。宜君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精心指导,各乡镇、街办、综合服务中心认真组织实施,规范操作办理,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严格抽查核实,已于10月中旬结算兑付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15.988万元,对于剩余的4各乡镇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任务,经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精心指导,督促加快办理,现将剩余4个乡镇上报的46户54台补贴机具、涉及补贴资金14.47万元进行发放。
2020年12月份通过宜君财政“一卡通”发放情况:
农业机购置补贴:涉及46户;发放资金共计142500元。
二、关于拨付2020年度11-12月村干部工资通知
依据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铜川市保障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党建工作经费和规范村干部补贴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铜组发【2015】15号)精神,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补贴为每月2000元,“一肩挑”每月2500元,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村委会副主任)每月800元,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每月800元,村民小组长每月300元,其中,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每月1500元。任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每月1100元,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村委会副主任)每月800元。
2020年12月份通过宜君财政“一卡通”发放情况:
村干部工资:涉及194户;发放资金共计159260元。
三、关于拨付2020年11月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的通知
按照《铜川市民政局 铜川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铜民发[2019]130号),自2019年10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7200元/人(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4350元/人(年)。
按照《铜川市民政局 铜川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铜民发〔2020]7号),自2019年10月1日起农村特困人员生活标准6100元/人(年),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计发。
2020年12月份通过宜君财政“一卡通”发放情况: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34户233人,发放资金共计261618元。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263户3198人,发放资金共计1521469元。
3、农村特困供养对象:涉及382户396人,发放资金共计408499元。
四、关于拨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及特困人员2020年 8-9月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启动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陕财办综〔2020〕61号)规定: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2020年9月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30元。
2020年12月份通过宜君财政“一卡通”发放情况:
8月份;
1、城市低保价格临时补助:130户222人,发放资金6660元。
2、农村低保价格临时补助:1243户3143人,发放资金94290元。
3、特困人员价格临时补助:379户393人,发放资金11790元。
9月份
1、城市低保价格临时补助:129户221人,发放资金6630元。
2、农村低保价格临时补助:1245户3149人,发放资金94470元。
3、特困人员价格临时补助:381户394人,发放资金11820元。
五、关于发放2020年度1-12月份六十年代精减职工补助通知
按照陕西省人社厅、财政厅、民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33号)规定:精减时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月生活补助调整为390元(含医疗费50元);精减时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月生活补助调整为506元(含医疗费50元;精减时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月生活补助调整为676元(含医疗费50元);精减时连续工龄在二十年以上的,月生活补助调整为1010元(含医疗费50元)。经宜君县民政局审核,决定发放2020年度1-12月份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费。
2020年12月份通过宜君财政“一卡通”发放情况:
六十年代精减职工生活补助费:涉及7户;发放资金共35544元。
宜君县农村财务管理中心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