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发放通知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1-03-01 09:13 作者:张玲娜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一、关于拨付2021年1月份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铜政发〔2016〕13号),根据《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管理发放工作的通知》(陕民发〔2016〕10号)精神,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补贴对象。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低收入残疾人指月均收入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下的残疾人。其他困难残疾人包括老残共存、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家中有高中以上在校学生的、残疾人有重大疾病的及其他生活困难的孤寡残疾老人。

2、补贴标准: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残疾人(以下简称“残疾儿童”)每人每月10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残疾人(以下简称“成年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补贴对象: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照护支出。

补贴对象为具有铜川市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经常照护的视力、肢体、精神、智力、多重残疾人。

2、补贴标准: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

2021年2月份通过宜君财政惠民“一卡通”发放情况:

残疾人生活补贴:涉及2827人,发放资金共计18684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涉及1073人,发放资金共计100480元。

二、关于拨付2021年1-2月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的通知

按照《铜川市民政局 铜川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铜民发[2020]115号),自2020年10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7560元/人(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4830元/人(年)。

按照《铜川市民政局 铜川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铜民发〔2020]7号),自2019年10月1日起农村特困人员生活标准6279元/人(年),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9828元/人(年)

2021年2月份通过宜君财政“一卡通”发放情况: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38户239人,发放资金共计49770元。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270户3205人,发放资金共计2035936元。

3、农村特困供养对象:涉及382户396人,发放资金共计433845元。

三、关于拨付2020年度12月份医疗救助资金的通知

经资格审定和资料审核合格,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审批,宜君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研究决定发放2020年度12月份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共计348247.89元,共救助105户。

2021年2月份通过宜君财政“一卡通”发放情况:

农村医疗救助:涉及105户;发放资金共计348247.89元。

四、关于拨付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2020年12月份工资和2021年1月份护林员工资的通知

根据《宜君县林业局 宜君县财政局 宜君县扶贫开发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续聘及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君林发〔2020〕155号)(铜林发〔2020〕81号)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精神,全县34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在岗在位,能切实履行管护职责,有效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补贴标准600元/人.月

2021年2月份通过宜君财政“一卡通”发放情况:

贫困人口护林员工资:涉及342户;发放资金共计409500元。


                                                                   宜君县农村财务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日

网络编辑:田瑜 信息审核: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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