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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2021年第4季度享受城镇廉租
住房租赁补贴家庭资格公示

来源:宜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12-03 10:53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根据市政府《铜川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铜政发〔2007〕68号)、市政府办《关于调整住房保障供应对象家庭收入标准的通知》(铜政办发〔2013〕52号)、《关于调整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住房困难标准的通知》(铜政办发〔2013〕77号)的规定,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条件是具有本县城镇户口,家庭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8平方米以下且在我县内租房的低收入家庭。现对宜君县2021年第4季度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86户家庭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日-12月10日

监督举报电话:0919-8172158

   附件:宜君县2021年第4季度享受租赁补贴家庭名单.pdf

宜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3日

网络编辑:冯二壮 信息审核: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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