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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司法局关于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宜君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12-30 16:44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为确保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落地落实,根据《宜君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现将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全县行政复议职责集中至县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县司法局作为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

二、除实行国家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全县行政复议职责集中至县人民政府,并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统一管辖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各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一)现场递交。地址:宜君县宜阳中街人社大楼802室。

(二)邮寄申请。地址:宜君县宜阳中街人社大楼802室;收件:铜川市宜君县司法局法制股;电话:0919-8172151;邮政编码:727299。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此通告。

宜君县司法局

2021年12月30日

 

 

 

网络编辑:胡明明 信息审核: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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