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宜君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

来源:宜君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6-07 15:34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为全面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保障不动产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扎实做好不动产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2〕51号)要求,现将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3年7月1日起,宜君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负责农村土地 (含耕地、水域、滩涂) 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统一颁发标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动产权证书》;宜君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土地(含耕地、水域、滩涂)承包经营及合同管理工作,不再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证》。

2023年7月1日之前依法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经营权) 权属证书 (或证明)继续有效。今后依法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变更、转移、抵押等登记时使用《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宜君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7日

网络编辑:王丽丽 信息审核:姜曦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