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秸秆利用示范养殖实施企业遴选公告(二)
来源:宜君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10-09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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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农办发〔2023〕74号)、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3〕91号),以及《宜君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今年拟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实施秸秆利用示范养殖企业,具体条件为:
一、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立足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企业自愿、实力雄厚的原则;坚持公开竞争、公平优选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遴选范围
在全县规模养牛场中遴选4个年消耗秸秆在1000吨以上的养牛场,补助支持购置秸秆捡拾机械设备。
三、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宜君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利用示范养殖实施企业申请表及申报承诺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共信用信息或个人征信报告;
所有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1份。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1、申报时间:2023年10月9日-13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送地址:宜君县农业农村局(宜阳北街28号)
联 系 人:张永民
联系电话:0919-5281261
五、遴选公示
经评审会评定在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实施企业。
六、工作要求
1.申报企业要对照申报条件如实填报申请表,按时报送申请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评审中如发现申报企业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其遴选资格。
3.项目实施企业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所有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均可报名。
附件:
1.
宜君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秸秆利用示范养殖实施企业申请表.docx
2.
申报主体真实性声明及承诺.docx
宜君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9日
网络编辑:张国玲
信息审核:郭毅华
标题:宜君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秸秆利用示范养殖实施企业遴选公告(二),
正文:
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农办发〔2023〕74号)、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3〕91号),以及《宜君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今年拟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实施秸秆利用示范养殖企业,具体条件为:
一、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立足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企业自愿、实力雄厚的原则;坚持公开竞争、公平优选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遴选范围
在全县规模养牛场中遴选4个年消耗秸秆在1000吨以上的养牛场,补助支持购置秸秆捡拾机械设备。
三、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宜君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利用示范养殖实施企业申请表及申报承诺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共信用信息或个人征信报告;
所有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1份。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1、申报时间:2023年10月9日-13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送地址:宜君县农业农村局(宜阳北街28号)
联 系 人:张永民
联系电话:0919-5281261
五、遴选公示
经评审会评定在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实施企业。
六、工作要求
1.申报企业要对照申报条件如实填报申请表,按时报送申请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评审中如发现申报企业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其遴选资格。
3.项目实施企业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所有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均可报名。
附件:
1.
宜君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秸秆利用示范养殖实施企业申请表.docx
2.
申报主体真实性声明及承诺.docx
宜君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