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市场主体歇业制度的公告
来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3-10-18 09:27
作者:强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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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到四十三条的规定,为市场主体制定了减负的歇业制度。现将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公告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办理地点:宜君县政务服务中心5号窗口
联系电话:0919-5998611
附件:
市场主体歇业制度.docx
宜君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0月18日
网络编辑:牛新宇
信息审核:郭毅华
标题:宜君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市场主体歇业制度的公告,
正文:
根据2022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到四十三条的规定,为市场主体制定了减负的歇业制度。现将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公告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办理地点:宜君县政务服务中心5号窗口
联系电话:0919-5998611
附件:
市场主体歇业制度.docx
宜君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