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来源:宜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09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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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年的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县1家经营企业 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宜君皖宜干菜店经营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项目
购进日期:2023年8月12号
(二)处罚情况
经查,宜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9月11日立案,2023年10月23日结案。宜君皖宜干菜店经营的生姜噻虫胺项目(噻虫胺mg/kg,标准指标≤0.2),实测值0.33,单项判定不合格,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公司使用噻虫胺项目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该单位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在经营环节未查明原因。
整改情况:一、该公司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及时分析排查原因,并积极进行了整改,提供了书面整改报告。
二、立即将不合格情况通知了供货商,要求排查原因。
宜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9日
网络编辑:张艳楠
信息审核:郭毅华
标题:宜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正文:
在2023年的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县1家经营企业 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宜君皖宜干菜店经营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项目
购进日期:2023年8月12号
(二)处罚情况
经查,宜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9月11日立案,2023年10月23日结案。宜君皖宜干菜店经营的生姜噻虫胺项目(噻虫胺mg/kg,标准指标≤0.2),实测值0.33,单项判定不合格,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公司使用噻虫胺项目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该单位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在经营环节未查明原因。
整改情况:一、该公司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及时分析排查原因,并积极进行了整改,提供了书面整改报告。
二、立即将不合格情况通知了供货商,要求排查原因。
宜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