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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倡议书

来源:宜君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3-12 09:15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广大农民朋友们:

惊蛰已过春将半,春耕备耕正当时,也是玉米等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关键时机。为切实提高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助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宜君县农业农村局提出以下倡议:

一要充分认识秸秆的价值。农作物秸秆是一种绿色可再生能源,粉碎或腐熟还田可增加土壤有机质、提高土壤保墒保肥能力,离田收储通过微贮、氨化、揉丝等加工可转化为牛、羊等草食家畜优质饲料,同时也是食用菌栽培的良好菌料,造纸或草编工艺品的很好原料等,科学利用经济效益显著。

二要加快田间残留清理。农民朋友要切实转变传统思维,抢抓春播前有限时间,及时收集自家田间地头残留秸秆,主动联系所在区域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站)、秸秆收储主体等进行清运,因地制宜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做到“应离尽离”。各家畜规模养殖场等要开足马力高效作业,促进秸秆转化利用。

三要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农民朋友,特别是农村党员、村干部、种养大户等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树立环保意识,共同行动起来,充分认识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性,共同构筑禁止秸秆焚烧的牢固防线,主动向亲戚、朋友、邻里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焚烧的危害,禁烧的法律法规等,交流科学利用降本促增收的经验做法,引导自觉妥善处理自家秸秆,做到“不烧一分田、不冒一股烟”。

四要坚决抵制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农民朋友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互相监督,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的立即劝阻、制止,对造成重大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农民朋友们,秸秆是个宝,就看用好没用好,让我们共同努力,因地制宜加强秸秆资源化利用,坚决抵制秸秆焚烧,真正实现“秸”尽所能、变废为宝,维护我们的“蓝天、碧水、良田”。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宜君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2日

 

网络编辑:张国玲 信息审核:郭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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