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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科技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宜君县科技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11-25 16:43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要求,现将宜君县科技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宜君县科技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本次园区控规规划范围与总规规划范围一致。规划范围东至延西高速,西至中石化采油场基地,南至彭宜路清河大桥南3.3公里,北至西洼村瓦窑湾组以北0.85公里,总用地面积扩展至500公顷,其中工业用地204.24公顷,新增工业用地160-165公顷。规划范围形成三大片区,北部片区、中部片区、南部片区,用地面积分别为92公顷、185公顷、223公顷。

规划内容:宜君县科技工业园区总规划用地500公顷。根据产业链关系分成不同的功能分区,包括工业用地区、居住用地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区、物流仓储用地规划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区、公用设施用地规划区、绿地与广场用地。工业用地总面积206.87公顷。主要是医药制造、农副食品加工及制造为主,重点发展以医药制造产业为核心、以农副食品加工及制造产业为补充、以休闲旅游为特色的三大产业体系。居住用地总面积16.60公顷。规划居住用地为二类居住用地,主要分为职工公寓、村民安置和城镇居民住宅三个组成部分,分布在园区西南部彭马路沿线。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5.92公顷。主要为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占地面积7.19公顷,主包括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加油加气用地。物流仓储用地规划区用地面积为34.68公顷,包括现状保留的中石化采油厂基地和铭山油库,及规划于北部片区和南部片区新增的物流仓储用地。园区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56.13公顷。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为54.45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1.34公顷,交通枢纽用地面积为0.16公顷,公共交通场站用地面积为0.18公顷。规划独立占地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供应设施用地、环境设施用地、安全设施用地,总计用地面积5.33公顷。规划绿地总面积92.85公顷。其中公园绿地34.48公顷,防护绿地56.35公顷,广场用地2.02公顷。

二、规划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宜君县科技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长孙学丰

联系电话:0919-598811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五、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前往建设单位地址查阅纸质报告书,或与建设单位沟通联系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查阅纸质报告书。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征求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宜君县科技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网络编辑:郝少华 信息审核:郭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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