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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宜君分局
关于太安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的批复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宜君分局 发布时间:2025-04-30 16:24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宜君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送的《太安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简要分析材料》已收悉。经组织专家论证,参考论证结论,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太安镇污水处理厂设置入河排污口。该单位现有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240m3/d。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位于铜川市宜君县太安镇财神沟左岸(经度:108°57'10.74'',纬度:35°21'31.88''),建设性质为已建,类型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入河方式为管道,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申请污水排放量为240m3/d,出水相关水质因子满足《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表1中B标准后排入财神沟汇入玉华河。

二、排污口设置,应严格按照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

三、污水处理站排水应优先用于生产生活及市政用水等。你单位应按照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要求,在入河排污口处设立标志牌,设置监测采样口(井),安装流量计、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将实时监测数据接入生态环境部门,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入河排污口监测统计有关信息。加强系统工艺管理和排水水质监测,严禁超标排放,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监管部门。

四、该排污口的日常环境监管由宜君分局负责。

五、入河排污口需要再次办理设置、变更、注销等事宜时,需重新提交申请。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宜君分局

2025年4月30日

网络编辑:周成侠 信息审核:郭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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