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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毕业生的一封信

来源:宜君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6-09 14:13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亲爱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们:

栀子花香,骊歌唱响,莘莘学子,乘梦起航。又是一年毕业季,你们即将满载着知识本领告别校园,踏上人生新征程。在此衷心祝愿你们在属于自己的人生坐标上,勇毅前行奔赴未来,书写无愧于时代的华章!

毕业后,你们留在校园里的足迹将慢慢褪去,唯有见证和记录在校期间成长的档案将终生相随。为此,我们精心整理了毕业生档案相关问题,希望能对你们有所帮助。

一、毕业生档案及作用

毕业生档案在校时称为学生档案,是学生毕业前家庭情况、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身体状况等的文字记载材料,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学生的重要凭证。

毕业生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人事档案关系个人的切身利益,是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所以大家一定要重视自己的档案,毕业后及时关注自己的档案去向!

二、高校毕业生档案去向

1.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2.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3.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你需要在档案寄出后,及时确认档案接收情况,并持身份证、毕业证办理存档,同时进行实名制登记。若查不到档案信息,可联系毕业院校或拟存档机构核实档案寄达进度。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后,我们将为你提供“1131”服务,即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注意事项:

毕业生学籍档案由学校密封后通过机要或邮政EMS标准快递寄送,其它方式邮寄的档案或以个人名义寄送的档案一律不予接收,严禁个人携带并保管档案。

档案接收单位:宜君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宜君县宜阳中街北段政务服务大楼315室

邮编:727299

联系电话:0919-8172953

三、档案保管

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相关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且严禁私自拆封档案。

四、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党组织关系转接: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出国留学的党员要及时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关于党组织关系接转,可与宜君县委组织部联系接转。

咨询电话:中共宜君县委组织部     0919-5283773

团组织关系转接: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大学生团员,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 应转接至户籍地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社区的团组织。

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大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通过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社区的团组织。

咨询电话:宜君县团委 0919-5281251

五、继续教育形成的档案材料保管

高校毕业生参加成人教育形成的档案材料属于教育培训类档案材料。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相关规定,可将相关材料交保管本人人事档案的单位或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及时予以归档。

六、档案存放费用

不需要交纳保管费。按规定,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不收取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七、 档案调动

(一)找到工作后,需要调动档案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本人带调档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档案保管卡(未办代理的无须此项)来我处办理。

2、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可由委托他人来办理,需携带调档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手写)和档案保管卡(未办代理的无须此项)方可来我处办理。

(二)离职后,需要调动档案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本人携带离职证明、身份证来宜君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

2、办理调档手续时,请留存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和档案转递通知单,档案只能通过机要和邮政EMS邮寄,严禁个人携带;

3、查询档案签收,请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办理存档手续。

同学们,在你们人生新的航程上,宜君县人才交流中心始终与你们同行,为你们提供坚实的档案服务保障。

最后衷心祝愿同学们前程似锦,未来可期!

宜君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5年6月9日

网络编辑:刘旭刚 信息审核:郭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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