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4-19 10:39
作者:县不动产登记局
阅读人次:人
分享
保存
打印
编号: 君政登告(2017)第0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下列不动产登记审核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表),公告期限为15工作日。若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提出异议,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我局将在收到异议书面资料之日起10日内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书面通知异议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将准予登记注册。
附表:不动产登记审核结果表
土地使用者
|
权属
性质
|
土地坐落
|
宗地四至
|
使用权
类型
|
土地
用途
|
宗地面积
(m²)
|
杨铁军
|
国有
|
哭泉镇淌泥河村
|
东:邻 山林
南:邻 牛校良
西:邻 210国道
北:邻 赵小玲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2972.0
|
宜君县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局
2017年4月19日
网络编辑:石振海
信息审核:樊晓琪
标题: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正文:
编号: 君政登告(2017)第0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下列不动产登记审核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表),公告期限为15工作日。若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提出异议,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我局将在收到异议书面资料之日起10日内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书面通知异议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将准予登记注册。
附表:不动产登记审核结果表
土地使用者
|
权属
性质
|
土地坐落
|
宗地四至
|
使用权
类型
|
土地
用途
|
宗地面积
(m²)
|
杨铁军
|
国有
|
哭泉镇淌泥河村
|
东:邻 山林
南:邻 牛校良
西:邻 210国道
北:邻 赵小玲
|
出让
|
其他商服用地
|
2972.0
|
宜君县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局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