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登记公告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2-07 14:16 作者:国土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7 年 12月 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宜君县不动产登记大厅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性质

不动产坐落

 

不动

产权利类型

  面积

用途

1

刘建设

批准拨用

宜阳街道办事处十里铺村段寺组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266.72

613.99

住宅用地

  


网络编辑:国土局 信息审核:樊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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