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登记公告(13号)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2-25 14:46 作者:国土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经初步审定,宜君县国土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 1月 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宜君县国土局,逾期宜君县国土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宜君县不动产登记大厅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性质

不动产坐落

不动

产权利类型

面积

用途

1

王耀军

批准拨用

彭镇湫沟村二十里铺组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266.69

131.18

住宅用地

2

张亚莉

批准拨用

彭镇湫沟村二十里铺组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266.6

189.54

住宅用地



网络编辑:国土局 信息审核:樊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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