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2024)第54号

来源:宜君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26 14:22 作者:郭慧琳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 年 12 月 16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宜君县不动产登记大厅(中国电信二楼)

联系电话:0919-5283318

宜君县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11月26日

网络编辑:王丽丽 信息审核:杨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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