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解读:宜君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

来源:宜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2-28 16:15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草案原文:宜君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

一 制定背景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基础,公平竞争审查是以保护公平竞争为主要目标,发挥全面规范、事前预防的功能的必要程序。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的函》,适应机构改革后职责分工,推进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机制有效运行,制定本规则。

二 工作规则内容

该《工作规则》共分为5部分,总则、职责分工、议事形式和程序、总结报告工作、 附则。

(一 )总则

目的、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50 号)精神,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的函》,为适应机构改革后职责分工,推进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机制有效运行,制定本规则。

(二)职责分工

联席会议职责。联席会议是指在县政府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负责综合协调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工作。

主要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研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培训,加强各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总结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各成员单位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全体会议、联络员会议和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做好信息汇总、数据统计等工作,及时向各成员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通报工作进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总体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适时建立宜君县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咨询组,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员单位职责。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当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按照要求做好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各项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工作;依据自身职能,开展制度宣传培训,指导本系统落实具体工作要求。每年12 月对本部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开展自查,并通过网站等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 议事形式和程序

议事形式。联席会议的议事形式分为全体会议、联络员会议和专题会议三种。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和联络员参加,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联络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全体联络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相关成员单位参加,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

全体会议、联络员会议及专题会议均应形成《会议纪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会议的记录、汇总、整理以及纪要的编写、印发、抄报等工作。会议纪要报联席会议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全体会议纪要报县政府办公室。

四 总结报告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当每年向上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和县政府报告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每年12 月 25 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告以及经公平竞争审查出台的政策措施清单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并按《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规定做好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工作。

五 附则

第十六条【有效时限】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网络编辑:张艳楠 信息审核:姜曦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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