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县规划,组织实施全县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指导和监督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管理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
(5)管理、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及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社区服刑人员。
(6)负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机关的人事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计划及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7)负责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8)配合市司法局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营造全民学法大氛围。全面启动“七五”普法。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2)深化人民调解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一是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二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充分运用调解方式,及时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
(3)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一是大力推进监管体系建设。二是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新机制。
(4)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创新开展服务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拓展公证服务范围,做好重点项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服务。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功能。
(5)以强化效能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建设。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工作人员思想及业务学习及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司法局科级建制,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预算,固定资产178.9149万元,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监察组长1名。内设4个股室(办公室、基层股、法律宣传股、社区矫正股),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挂靠,下设3个二级单位(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现有人员20人。(局机关10人,下属10人)。
四、部门“三公”及会议费、培训费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共计14.36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10.36万元,较2015年压减8.5万元,减少45%(机构改革人员划转乡镇。去年局机关预算27人,今年预算10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减6.95万元,减少54%,公务接待费压减1.6万元,减少27%。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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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编码 |
单位 名称 |
合计 |
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
会议费 |
培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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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因公出国 (境)费用 |
公务 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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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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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 001 |
宜君县 司法局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
合 计 |
143,600 |
103,600 |
|
43,600 |
60,000 |
|
60,000 |
10,000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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