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宜君县哭泉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编制说明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2-10 09:43 作者:财政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一、部门主要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发展为要、民生为本,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为方向,以做强产业为支撑,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动员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认识新常态、把握新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不断推动哭泉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狠抓产业提质增效,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二)紧扣美丽梯田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

(三)努力改善人居环境,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四)加快建设优美小镇步伐,全面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

(五)夯实扶贫开发举措,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六)深入推进卫生创建工程,抓好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七)活跃农村文化活动,激发群众的活力和向心力。

(八)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做好服务“三农”工作。

(九)全力抓好安全生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哭泉镇人民政府科级建制,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预算,固定资产379万元,编制共59名(其中行政编制31名,事业编制28名)。行政编制31名,行政领导职数8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正科)、副书记兼镇长1名(正科)、人大主席1名(正科),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镇长4名;行政副主任科员6名,行政办事员17名。事业编制28名,事业科技领导3名,副科级领导2名,一般人员23名。行政下设:党政办公室(财政所),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监管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管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维护稳定办公室(司法所),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镇人民武装部。事业下设:经济综合服务站(安监站),社会保障服务站,公用事业服务站。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2017年总收入为731.81万元,好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731.81万元。

2、支出情况。

2017年总支出情况为731.8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20.47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17.4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3.92万元。)较上年增加65.06万元。2017年其中基本支出731.81万元(应为人员支出420.47万元+公用支出311.3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420.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7.42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村级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93.92万元,主要用于政权运转支出、人大经费支出、党代表经费支出、金财工程支出等。

(二)部门“三公”及会议费、培训费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共计9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10%。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比2016年少减3.3万元,减少76.7%。公务接待费无预算比上年年减少4.8万元,减少100%。会议费预算4.2万元,比上年增加3.2万元,增加320%,主要用于人代会、党代会、经济工作会;培训费预算3.8万元;比上年增加100%,主要用于农民技能培训。

(三)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年初没有安排项目预算。

四、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万元,用于维护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哭泉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财政局 信息审核: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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