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旅游、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文化艺术、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工作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承接省、市下放或取消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二)拟订全县文化艺术、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协调指导文化艺术、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产业发展。
(三)组织推进全县文化艺术、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和广播影视设施建设。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和社会文化事业;负责全县旅游市场开发工作;指导全县民俗旅游、乡村旅游,推动旅游产业化发展;负责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指导全县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制定全县性文化艺术比赛、评奖等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传承和普及工作。
(六)拟订文化市场、旅游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负责对全县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承担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县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
(七)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管理全县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全县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八)负责全县各级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领导宜君县广播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九)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管理全县广播电视专用网、专用频段和频率;管理全县或跨县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保障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参与拟定全县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十)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组织查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负责对全县从事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印刷业;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全县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行动,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大案要案;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十二)负责全县内部资料、报刊的印刷、发行审核、申报工作;依法对报社驻宜记者站进行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十三)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方面的对外宣传和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文化艺术、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工作;负责全县文物旅游普查及学术科研工作。组织旅游、文物资源的普查;负责文物征集、文物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指导全县文物旅游学术和科研工作;指导全县文物、博物馆和旅游社团工作。
(十四)负责文化艺术、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及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五)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全县文化艺术、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目标任务
(一)着力抓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理顺、整合彭镇综合文化站工作;
(三)提升村级文化站硬件设施。新建村级文化舞台,文化广场;
(四)着力加快文化产业规模化发展,强化文化市场监管服务
(五)成功举办第五届农民文化艺术节;
(六)完成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七)举办农民画、剪纸、舞蹈等培训班,不断繁荣群众文化生活;
(八)向市级新闻媒体上稿200条,省级12条以上;
(九)完成2136场公益电影放映任务;
(十)完成县政府交办的花溪谷项目工程建设任务;
三、单位基本情况
宜君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属于参公事业单位,编制13人,实有人数21人(其中正式13人;借调人员5人;临时工3人;科级建制;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含五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宜君县广播电视台、宜君县2131办公室、宜君县文化市场执法队、宜君县图书馆、宜君县宣传文化中心;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2017年总收入预算为808.06万元,总支出预算为80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4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5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8.92万元;)项目支出124.6万元;
1、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宜君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预算249.58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4.6098万元,公用经费3.38万元,专项业务费111.6万元)由于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7800元,专项业务费较上年增加74万元,是因为增加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费30万元,创建要求购买24小时图书借阅机44万元;
2、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宜君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支出预算2495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989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111.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创建、文化活动工作日常开展和运行。
3、局属单位情况
宜君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有五个财务独立的局属单位,2017年收入预算808.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4.54万元;公用经费10.7882万元;专项业务费162.7336万元;)主要用于《宜君新闻》在市播出费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文化共享资金、购置24小时图书借阅机,南山峁发射台电费等
(二)部门“三公”及会议费、培训费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0.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56万元,公务接待费8.97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增加0.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3.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3.56,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我局严格执行各项相关规定,完善配套制度,规范接待管理,合理编制接待预算。
(三)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0万元,较上年减少0.64万元;主要是办公费30.46万元,公务接待费4.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万元,印刷费14.48万元;劳务费57.30万元;
2、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年度计划125万元;年度执行中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五、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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