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宜君县林业局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编制说明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2-10 10:10 作者:财政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林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并依法检查督促贯彻执行情况。

(2)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和理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加强森林资源的管理,建立以森林资源持续利用为核心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3)组织指导全县植树造林、绿化和各类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对林木种苗,国有林场,乡(镇)林业站实行管理和指导。

(4)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陕西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和有关法规的实施。

(5)统筹规划安排全县林业工作,多种经营和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指导全县林业各项生产建设,并提供服务。

(6)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和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森林资源采伐限额的编报、管理、监督;负责木材凭证采伐运输的林政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征用、占用林地和森林资源的有偿使用,林地开发利用的监督。

(7)依法行使林业行政执法权,打击乱砍滥伐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征滥用林地等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检疫管理和技术指导。

(8)对木材生产及加工、林产化工在内的林业产业实行管理指导。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组织实施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和理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加强森林资源的管理,建立以森林资源持续利用为核心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2、组织实施全县植树造林、绿化和各类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对林木种苗,国有林场,乡(镇)林业站实行管理和指导。

3、依法行使林业行政执法权,打击乱砍滥伐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征滥用林地等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检疫管理和技术指导。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林业局科级建制,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预算,固定资产146.781万元,领导职数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党委副书记1名。内设4个股室(办公室、财务股、造林绿化股、林政股、),下设17个二级单位(宜君县林业站、宜君县退耕办、宜君县防火办、宜君县核桃办、宜君县动管站、宜君县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宜君县太安林场、宜君县哭泉林场、宜君县阳湾林场、宜君县棋盘林场、宜君县太安森林公安派出所、宜君县哭泉森林公安派出所、陕西太安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雷原木材检查站、太安木材检查站、棋盘木材检查站、国营彭村苗圃、宜君县园林绿化中心)。现有人员252人(局机关7人,下属245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2017年林业局系统总收入预算为1662.2701万元,较上年增加69.291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和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增加。

2、支出情况。

2017年林业系统总支出预算为1662.270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78.1351万元,公用支出32.66万元,专项支出151.475万元。)较上年增加69.291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和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增加。

3、机关支出情况

2017年局机关支出预算为207.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40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贴、公积金日常公务费等。项目支出81.113万元,主要用于造林、绿化、补植补栽、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绿化等。

4、局属单位情况。

林业局共有17个独立财务核算的下属单位,2017年收入预算为1454.755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53.5531万元,公用支出30.84万元,专项支出70.362万元。)主要用于造林、绿化、补植补栽、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绿化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林业系统项目支出151.475万元。

1、退耕还林10万元。

2、野生动物保护5万元。

3、林业执法14.112万元。

4、护林防火专项支出40万元。

5、天保工程县级配套81.113万元。

6、其他1.25万元。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

(四)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经费运行支出32.66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林业系统日常工作正常运转支出。

2、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加强了采购管理方式,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采购,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财政局 信息审核: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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