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工作,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渔业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拟定水利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县管河流的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县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县管河流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水能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乡镇供水和人畜饮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县管河流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及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工作;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县管河流治理和开发,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七)、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八)、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工作。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水库库区工作用船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九)、承担县委、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洪及抗旱工作,对主要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水务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完成第二水源王家坪水库年度建设任务。
(二)、完成龟山制水厂及哭泉和彭镇片区供水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三)、完成国家重点水土保持项目南支沟、白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四)、完成福地湖、旱作梯田水土保持示范园项目年度建设任务;
(五)、完成黄土高原沟壑区“固沟保塬”宜君项目区综合治理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六)、实施好移民村口粮田改造等工程;
(七)、2017年新建46处、维修38个组53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八)、汛期前完成福地水库迎水坡等4处水毁堤防修复工程;
(九)、完成2017年省级财政渔业专项资金项目的技术指导、监督、验收工作;
(十)、健全全县村级供水工程管理机制,强化全县178个水质监督员日常工作考核管理;
(十一)、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十二)、持续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三)、继续做好美丽河道创建工作,完成“两河治理”年度目标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水务局机关科级建制,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预算,固定资产348.4548万元,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室),下设9个二级单位(宜君县水利工作队、宜君县水土保持工作队、宜君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宜君县水政监察大队、宜君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宜君县农村供水管理站、宜君县西河水库管理站、宜君县福地水库管理站、宜君县河道水库管理站)。现有人员57人(局机关8人,下属49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2017年水务局总收入预算为619.62万元,较上年增加50.0771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增价。
2017年水务局机关收入预算为213.497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4.89万元,公用支出2.08万元,专项支出134.53万元。)较上年增加7.554万元。
2、支出情况。
2017年水务局总收入预算为619.62万元,较上年增加50.0771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增价。
2017年局机关支出预算为213.4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9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贴等。项目支出134.53万元,主要用于供水设施维修、消防设施维修、水质监督员工资等。
3、局属单位情况。
水务局共有9个独立财务核算的下属单位,2017年收入预算为406.12万元,支出预算为406.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78.7万元,公用支出4.42万元,专项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贴,日常公用支出,汛前、汛后对河道的整治及清淤,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相关设备维修养护。
(二)部门“三公”及会议费、培训费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水务系统“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共计19.82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10.07万元,较2016年压减1.23万元,减少12%。“三公”经费预算中出国费压减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减0.94万元,减少16%,公务用车购置费压减0万元,公务接待费压减0.67万元,减少17%。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水务系统项目支出157.524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1.28万元,增长9%,具体项目为:
1、2017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维修费支出26.6万元,主要是(蓄水池维修、官网维修、水泵维修、电缆线更换、机井维修)。
2、2017年水质监督员工资支出45.924万元。
3、消防设施维修支出5万元。(消防栓维修、消防用水费)。
4、差额单位养老金、职业年金、差补工资支出37万元。
5、专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汛前、汛后对河道的整治及清淤。
6、基本建设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相关设备维修养护
7、防汛经费20万元。
(四)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6.5万元,用于维护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宜君县水务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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