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宜君县民政局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编制说明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2-10 10:18 作者:财政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3、拟订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灾情管理、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农村民房因灾倒损恢复重建工作,开展减灾合作与交流。承担县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规划、标准,负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5、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

6、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负责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

7、指导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8、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推进婚俗、殡葬改革。负责儿童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9、负责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调整工作,承担县际和县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10、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1、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12、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监督和管理,负责对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民政服务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完成县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公寓续建项目。

2、完成县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

3、完成2017年农村幸福院年度建设任务,指导各乡镇对已建成的29个农村幸福院加强规范运行和管理。

4、完成2017年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年度建设任务。

5、加强两项制度衔接,积极做好精准扶贫兜底保障工作。

6、完成宜阳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任务。

7、完成2016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

8、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积极实施精准救助分类施保工作,做到保障对象精准补差,补差标准精准,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有序。

9、以防灾减灾和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为重点,完成县救灾物资库建设和物资储备工作,不断提升救灾防灾能力。

10、做好涉军维稳和信访工作,确保节庆活动和重大会议期间,无涉军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11、落实好孤儿生活保障措施,做好困境儿童及留守儿童帮扶工作。

12、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和“说事日”制度,加强村(社区)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13、做好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障工作。

14、按时上报各种统计资料,做到数据真实准确。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宜君县民政局正科级建制,行政(全额/差额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差额补助)预算,固定资产261.77万元,行政编制9名,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宜君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1名)、双拥办专职副主任1名。内设6个股室(救灾福利股、优抚安置股、基层政权股、财务股、办公室、婚姻登记所),下设7个二级单位(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编制5名;救助站编制3名;社区指导委员会编制3名;殡葬管理所编制4名;中心敬老院编制5名;老龄委员会办公室编制3名;宜君县敬老服务管理中心编制6名)。现有人员38人,局机关10人,下属28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6人;救助站3人;社区指导委员会3人;殡葬管理所4人;中心敬老院6人;老龄委员会办公室3人;宜君县敬老服务管理中心3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1、收入情况。

2017年宜君县民政局总收入预算为432.31万元,较上年增加57.89,主要是人员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2017年宜君县民政局机关收入预算为210.2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3.76万元,公用支出5.46万元,专项支出11万元。)较上年增加57.89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

2、支出情况。

2017年宜君县民政局总支出预算为432.31万元,较上年增加57.89,主要是人员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2017年局机关支出预算为21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22万元(应为人员支出+公用支出),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费用支出。

3、局属单位情况。

宜君县民政局共有4个独立财务核算的下属单位,2017年收入预算为222.09万元,支出预算为222.0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1.67万元,公用支出2.6万元,专项支出77.8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各单位人员支出、公用及专项费用支出。

(二)部门“三公”及会议费、培训费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共计6.93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6.93万元,较2016年压减1.92万元,减少21.6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46万元,较2016年压减2.12万元,减少27.97%,公车改革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1.47万元,较2016年增加0.195万元,增加15.29%,2017年新成立宜君县敬老服务管理中心,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民政系统项目支出88.82万元,具体项目为:

1、地名普查专项经费支出11万元,主要用于地名普查劳务费、差旅费及其他相关业务支出。

2、老年协会专项支出11.7万元,其中:老龄事业费5.0万元,二代身份证阅读器、端口运营网1.3万元,经费0.3万元,协会建设经费5.1万元。

3、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及运转维护专项经费55.62万元。

4、城乡公益性殡葬事业和殡葬执法工作专项经费支出10.5万元。

(四)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3.49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 1户,合计199.2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 58.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户,合计 34.97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 10.18%;事业单位3户,合计109.3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31.82%。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 2016年同口径减少30.93万元,减少8.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经费支出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宜君县民政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7年未列政府采购预算。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初本部门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初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4辆,无单价 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4、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局属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公用经费等。

网络编辑:财政局 信息审核:财政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