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宜君县人民法院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编制说明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2-10 10:37
作者:财政局
阅读人次:人
分享
保存
打印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是专门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机关。宜君县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辖区内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是追赶超越、转型发展的突破之年,也是脱贫摘帽和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我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市法院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县十六次党代会和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部署,紧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个扎实”的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打造过硬法院队伍,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为我县追赶超越、转型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1、坚持精准发力,全力服务追赶超越转型发展。全院要紧紧扭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为宜君追赶超越、转型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助推平安宜君建设;能动开展商事审判,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妥善化解民间矛盾,助推民生民益改善;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2、奋力破冰执行,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今年是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攻坚之年,也是关乎成败之年。我院执行局要咬定目标,补齐短板,攻坚克难,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健全落实执行办案机制,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健全落实执行惩戒机制,确保规避、抗拒、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健全落实无财产案件管理机制,确保“终本”标准把握不严、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健全落实执行监督机制,确保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健全完善执行查控机制,确保将被执行人各类信息“一网打尽”。
3、稳中求新求变,稳妥推动司法改革任务落地生根。今年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要加大改革统筹力度,形成全院“一盘棋”格局,坚决克服等待观望心态,坚持向改革要公正、要效率、要公信,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中央提出要确保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基本完成,法院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任务。要按照扁平化管理思路,科学设置审判业务庭和综合行政部门,建立规范高效的内部管理体制。切实加强改革督导落实工作。要把改革落实情况纳入督导范围,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提升司法改革整体效益。
4、牢记为民宗旨,着力推进司法便民公开。围绕“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拓宽服务领域、疏通信访通道、拓展公开渠道,切实满足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待和要求。推进诉讼服务优化升级,坚持“大服务、大平台、大网络”理念,推动诉讼服务大厅、法院门户网站、12368诉讼服务热线无缝对接;全面推行网络预约立案,通过短信平台向律师发布网上立案指南,并指导律师和当事人实际操作,要在法院网站、官方微博、微信上建立链接,切实提升网络预约立案平台的利用率。推进涉诉信访高效化解,通过领导包案、带案下访、远程接访、诉访分离、司法救助等形式建立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长效机制,严控增量、化解存量。推进司法公开延伸拓展,继续加大裁判文书公开力度,大力推进庭审公开,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信息录入,做到全面、及时、准确,统筹推进审判管理、执行指挥、诉讼服务、司法政务、司法人事、“大数据”分析等六大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促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
5、推进质效双升,认真补齐审判质效短板。通过开展“五比五看”审判执行业务竞赛活动,切实克服重效不重质的盲目思维,坚持以质取胜,将提升审判质量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破解审判质量难题。要切实克服“前松后紧”的惯性思维,坚持质效平衡,将均衡结案作为提升审判效率的有力抓手,切实做到提质不降效、提效不减质,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全力推进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下茬立势提升审判质量。要深刻认识到审判质量短板,全力破解审判质量难题。有的放矢提升审判效率。要切实克服前松后紧、年底突击结案的惯性,把均衡结案理念贯穿于全年审判执行工作始终。从严从实提升审判效果。切实推进执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辅相成,多元化降低上诉率,提升服判息诉率。
6、全面从严治党,精心打造过硬法院队伍。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工作,总结了五点体会: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全面从严治党。三是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四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五是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这五点体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集中反映了中央纪委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工作的实践概括和理性思考,标志着我们党对新形势下管党治党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法院全体法官干警要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抓思想树导向激活力,强化忠诚意识。抓班子强素质固根基,强化担当意识。抓责任严风纪促廉洁,强化干净意识。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宜君县人民法院属全额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预算,固定资产8328477.37元。共有行政编制32人,实际在编34人,聘用人员 28人。共设9个庭室局队,4个基层人民法庭。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2017年总收入预算为459.59万元,总支出预算为45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5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25.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人民陪审员相关费用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宜君县人民法院总收入预算为459.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4.59万元,公用经费68万元,专项经费7万元。)较上年增加74.5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院总支出预算为45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59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人民陪审员相关费用支出。2017年人民陪审员项目支出7万元,同比上年增加7万元,增长100%,具体项目为: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办公费用1万元,资料印刷费用1万元,培训费用2万元,劳务费1.5万元,差旅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万,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
2017年院“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共计36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30万元,较2016年压减8.5万元,减少22%。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16年压减7万元,减少22%,主要是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在中省转移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较2016年压减1.5万元,减少23%,公务接待人数预计减少。会议费1万元,和2016年一样,培训费5万元,和2016年一样。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宜君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7暂无政府采购安排。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财政局
信息审核:财政局
标题:铜川市宜君县人民法院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编制说明,
正文: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是专门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机关。宜君县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辖区内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是追赶超越、转型发展的突破之年,也是脱贫摘帽和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我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市法院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县十六次党代会和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部署,紧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个扎实”的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打造过硬法院队伍,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为我县追赶超越、转型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1、坚持精准发力,全力服务追赶超越转型发展。全院要紧紧扭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为宜君追赶超越、转型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助推平安宜君建设;能动开展商事审判,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妥善化解民间矛盾,助推民生民益改善;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2、奋力破冰执行,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今年是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攻坚之年,也是关乎成败之年。我院执行局要咬定目标,补齐短板,攻坚克难,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健全落实执行办案机制,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健全落实执行惩戒机制,确保规避、抗拒、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健全落实无财产案件管理机制,确保“终本”标准把握不严、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健全落实执行监督机制,确保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健全完善执行查控机制,确保将被执行人各类信息“一网打尽”。
3、稳中求新求变,稳妥推动司法改革任务落地生根。今年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要加大改革统筹力度,形成全院“一盘棋”格局,坚决克服等待观望心态,坚持向改革要公正、要效率、要公信,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中央提出要确保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基本完成,法院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任务。要按照扁平化管理思路,科学设置审判业务庭和综合行政部门,建立规范高效的内部管理体制。切实加强改革督导落实工作。要把改革落实情况纳入督导范围,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提升司法改革整体效益。
4、牢记为民宗旨,着力推进司法便民公开。围绕“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拓宽服务领域、疏通信访通道、拓展公开渠道,切实满足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待和要求。推进诉讼服务优化升级,坚持“大服务、大平台、大网络”理念,推动诉讼服务大厅、法院门户网站、12368诉讼服务热线无缝对接;全面推行网络预约立案,通过短信平台向律师发布网上立案指南,并指导律师和当事人实际操作,要在法院网站、官方微博、微信上建立链接,切实提升网络预约立案平台的利用率。推进涉诉信访高效化解,通过领导包案、带案下访、远程接访、诉访分离、司法救助等形式建立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长效机制,严控增量、化解存量。推进司法公开延伸拓展,继续加大裁判文书公开力度,大力推进庭审公开,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信息录入,做到全面、及时、准确,统筹推进审判管理、执行指挥、诉讼服务、司法政务、司法人事、“大数据”分析等六大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促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
5、推进质效双升,认真补齐审判质效短板。通过开展“五比五看”审判执行业务竞赛活动,切实克服重效不重质的盲目思维,坚持以质取胜,将提升审判质量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破解审判质量难题。要切实克服“前松后紧”的惯性思维,坚持质效平衡,将均衡结案作为提升审判效率的有力抓手,切实做到提质不降效、提效不减质,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全力推进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下茬立势提升审判质量。要深刻认识到审判质量短板,全力破解审判质量难题。有的放矢提升审判效率。要切实克服前松后紧、年底突击结案的惯性,把均衡结案理念贯穿于全年审判执行工作始终。从严从实提升审判效果。切实推进执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辅相成,多元化降低上诉率,提升服判息诉率。
6、全面从严治党,精心打造过硬法院队伍。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工作,总结了五点体会: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全面从严治党。三是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四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五是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这五点体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集中反映了中央纪委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工作的实践概括和理性思考,标志着我们党对新形势下管党治党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法院全体法官干警要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抓思想树导向激活力,强化忠诚意识。抓班子强素质固根基,强化担当意识。抓责任严风纪促廉洁,强化干净意识。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宜君县人民法院属全额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预算,固定资产8328477.37元。共有行政编制32人,实际在编34人,聘用人员 28人。共设9个庭室局队,4个基层人民法庭。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2017年总收入预算为459.59万元,总支出预算为45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5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25.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人民陪审员相关费用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宜君县人民法院总收入预算为459.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4.59万元,公用经费68万元,专项经费7万元。)较上年增加74.5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院总支出预算为45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59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人民陪审员相关费用支出。2017年人民陪审员项目支出7万元,同比上年增加7万元,增长100%,具体项目为: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办公费用1万元,资料印刷费用1万元,培训费用2万元,劳务费1.5万元,差旅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万,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
2017年院“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共计36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30万元,较2016年压减8.5万元,减少22%。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16年压减7万元,减少22%,主要是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在中省转移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较2016年压减1.5万元,减少23%,公务接待人数预计减少。会议费1万元,和2016年一样,培训费5万元,和2016年一样。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宜君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7暂无政府采购安排。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