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宜君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编制说明汇总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2-10 08:53 作者:财政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本县区环保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大气、水体、噪音、土壤等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电磁辐射、有毒化学品等污染的防治;

3、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核审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监督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排污许可证等制度,参与当地政府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

4、负责本县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统计工作,组织环境保护执法及各类环境调查工作,处理污染事故,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

5、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6、负责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7、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水费的征收工作;负责排污费收缴、统计、汇审等工作;

8、参与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9、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负责纪律监察、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0、完成市环境保护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部门主要总做任务及目标

1、突出抓好大气污综合染防治工作。继续强化重点行业环境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市清扫等扬尘治理工作,抓好我县燃煤锅炉拆改和秸秆禁烧工作。

2、深入开展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督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加快实施,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与农村环保项目实施乡镇的联系和协调,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

3、认真抓好减排工作和排污许可证发放与管理工作。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与住建部门协调完善污水收集管网设施建设;着力推动农业源减排,加强与农业部门的沟通协调,扎实推进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发放与管理工作。

4、继续开展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加强生态修复工作,强化湿地、河流保护和修复,增强生态功能;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管理。

5、结合我县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生态村(镇)建设工作,巩固宜君生态建设成果。

6、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加大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抓好饮用水源环境监管和污染治理工作;

7、做好我县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的编制

8、不断加强宣教力度,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环保局正科级建制,行政单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行政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固定资产343030元。下属事业单位宜君县环境监察大队,副科级建制,编制11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固定资产493182元,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四、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2017年,环保局总收入预算为83.1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1.71万元,公用支出11.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日常公用支出及各项环境保护业务支出。

2、支出情况

2017年环保局总支出预算为8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14万元,专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日常公用支出及各项环境保护业务支出。

3、局属事业单位情况

环保局共有1个独立核算的下属事业单位(宜君县环境监察大队),2017年收入预算为44.04万元,支出预算为44.0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39万元,公用支出0.6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日常公用支出及各项环境监察业务支出。

(二)部门“三公”及会议费、培训费经费支出预算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共计2.5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较2016年减少0.80万元,减少24.2%。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环境监测维护业务支出10万元。

(四)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3.14万元,用于维护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支出

宜君县环保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财政局 信息审核: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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