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君县纪委办公室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编制说明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2-10 08:56 作者:财政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法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乡镇(街道)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3.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5.负责处理全县各部门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6.承办省纪委、监察厅和市纪委、监察局,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和县委全会的部署,保持政治定力,树立法治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全县在追赶超越进程中保驾护航。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宜君县纪委为副县级建制,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预算,宜君县监察局为科级建制,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预算。中共宜君县纪委和宜君县监察局实行联合办公模式,固定资产71.46万元,领导职数8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1人兼任监察局局长),常委4名(1人兼任监察局副局长),监察局非党副局长1名。内设12个科室(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纠风办)、信访室、案管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审理室,监察局下设宜君县行政监察举报中心。现有人员40人(行政36人,事业4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2017年总收入预算为510.78万元,总支出预算51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1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46.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万元),项目支出2.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510.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8.16万元,公用经费100.00万元,专项经费2.6万元),由于人员调入增加,本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7.5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总支出预算为51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1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6万元,用于监察事物支出。

(三)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共计34.00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11.50万元,较2016年压减0.30万元,减少2.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减0.10万元,减少1.2%,公务接待费压减0.20万元,减少0.6%。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宜君县纪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50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主要是办公费100.00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财政局 信息审核: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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