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宜君县物价局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编制说明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2-10 09:15
作者: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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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1)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执行并监管《国家定价目录》和《省级定价目录》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项目价格;管理行政事业和经营性服务收费;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对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价格进行引导和监控。建立健全价格监测和预警系统,组织实施中省市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 格进行监测分析,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和政策建议;跟踪重要经济政策、措施在价格领域的反映,预测价格趋势并适时提出预警建议;及时发布各类市场价格信息。
(2)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组织开展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和价格举报工作。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反价格垄断工作。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价格鉴定、价格认定工作;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成本监审工作。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加强价格监测工作和价格监督检查。一是努力防范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在做好日常价格监测的基础上,对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二是健全节假日市场巡查制度,组织开展商品明码标价和教育收费的市场巡查和专项检查。三是加强医疗服务收费、教育收费、涉农收费等涉及民生的价费监管,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完善价格举报制度,做到举报案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2)加强价格认证工作。做好涉案财物的价格认证工作,为委托方处理案件提供确凿的价格依据。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物价局局科级建制,行政全额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预算,固定资产32.48万元,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下设1个二级单位宜君县价格认证中心。现有人员13人(局机关6人,下属事业单位7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2017年物价局总收入预算为140.2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8.56万元,公用支出3.12万元,专项支出8.57万元。)较上年增加12.81万元,主要为人员支出增加。
2、支出情况。
2017年局总支出预算为14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6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1.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71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8.57万元,主要用于价格认定专项业务费3.00万元;价格举报专项业务费2.70万元;成本监审专项业务费2.00万元;其他支出伤残补贴费0.87万元。
(二)部门“三公”及会议费、培训费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共计1.32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0.65万元,较2016年压减0.012万元,减少1.8%。“三公”经费预算中无出国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压减0.012万元,减少1.8%。因2017年我局严格执行公车改革,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开支进一步减少。
(三)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1、价格认定专项业务费3.00万元;
2、价格举报专项业务费2.70万元;
3、成本监审专项业务费2.00万元;
4、其他支出伤残补贴费0.87万元。
(四)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58万元,用于维护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宜君县物价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财政局
信息审核:财政局
标题:铜川市宜君县物价局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编制说明,
正文: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执行并监管《国家定价目录》和《省级定价目录》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项目价格;管理行政事业和经营性服务收费;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对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价格进行引导和监控。建立健全价格监测和预警系统,组织实施中省市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 格进行监测分析,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和政策建议;跟踪重要经济政策、措施在价格领域的反映,预测价格趋势并适时提出预警建议;及时发布各类市场价格信息。
(2)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组织开展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和价格举报工作。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反价格垄断工作。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价格鉴定、价格认定工作;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成本监审工作。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加强价格监测工作和价格监督检查。一是努力防范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在做好日常价格监测的基础上,对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二是健全节假日市场巡查制度,组织开展商品明码标价和教育收费的市场巡查和专项检查。三是加强医疗服务收费、教育收费、涉农收费等涉及民生的价费监管,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完善价格举报制度,做到举报案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2)加强价格认证工作。做好涉案财物的价格认证工作,为委托方处理案件提供确凿的价格依据。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物价局局科级建制,行政全额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预算,固定资产32.48万元,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下设1个二级单位宜君县价格认证中心。现有人员13人(局机关6人,下属事业单位7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2017年物价局总收入预算为140.2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8.56万元,公用支出3.12万元,专项支出8.57万元。)较上年增加12.81万元,主要为人员支出增加。
2、支出情况。
2017年局总支出预算为14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6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1.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71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8.57万元,主要用于价格认定专项业务费3.00万元;价格举报专项业务费2.70万元;成本监审专项业务费2.00万元;其他支出伤残补贴费0.87万元。
(二)部门“三公”及会议费、培训费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共计1.32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0.65万元,较2016年压减0.012万元,减少1.8%。“三公”经费预算中无出国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压减0.012万元,减少1.8%。因2017年我局严格执行公车改革,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开支进一步减少。
(三)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1、价格认定专项业务费3.00万元;
2、价格举报专项业务费2.70万元;
3、成本监审专项业务费2.00万元;
4、其他支出伤残补贴费0.87万元。
(四)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58万元,用于维护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宜君县物价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