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宜君县信访局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编制说明汇总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2-10 09:17
作者: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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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主要职责
(1)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记录、转办和督查督
办工作;
(2)负责协调处理群众来县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事件,督
办集体上访反映问题的落实工作,参与查处不宜向下交办的案件;
(3)做好初访的疏导和查结工作,掌握全县上访老户情况,
负责从群众中搜集动态性信息;
(4)承办中、省、市、县立案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报结工作;
(5)负责收集、整理全县信访信息动态,通报信访情况;(6)负责信访信息工作,抓好信息网络建设;
(7)承办领导交办的信访问题的初查工作,协调处理跨乡
镇、跨部门信访案件和难度较大的信访案件;
(8)负责全县信访情况的统计、分类、综合上报工作;
(9)参与政法、信访联合接待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及其它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2、认真查办信访案件,中、省、市要结果信访案件提前完成查处报结任务,结案率达100;县级领导批示交办信访案件,结案率达90%以上,做到案件报结、事情了结;
3、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有效遏制集体上访、重复上访、越级到市赴省进京上访,杜绝或减少群众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到市以上机关单个上访人数控制在总人口万分之五以内,到县个访和集体访控制在辖区总人口的千分之三以内;
4、认真做好敏感时期的信访工作,对社会不稳定因素和重点信访人超前做好预防、处置和化解工作,确保中、省、市、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顺利进行;
5、建立健全规范的群众工作机构,乡镇群众工作站和村(社区)群众做到六有,即:有房子、有牌子、有制度、有人员、有微机、有经费;
6、认真开展创建“无越级上访”乡镇及单位活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把各类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为实现创建“无越级上访县”的目标奠定基础。
三、单位基本情况
宜君县信访局为正科级建制,行政单位,行政编制3人,实有3人,领导职数1名,其中局长1名,副主任科员1名;下设信访接待中心,接待中心编制5人、实有5人,其中主任1人。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预算。
四、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2017年总收入预算为69.2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5.73万元,公用支出1.56万元,专项支出12万元),较上年减少58.23万元。
2、支出情况。
2017年总支出情况为6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9.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
(二)部门“三公”及会议费、培训费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信访局“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共计5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较2016年压减1.75万元,减少64%。“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接待费1万,较上年压减1.75元,减少64%;会议费2万元,较2016年压减5.03万元,减少72%;培训费2万元,较2016年增加1.77万元,增加76%,主要原因是用于信访网络业务培训。
(三)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项目支出12万元,同比上年减少43万元,减少78.2%,具体项目为:
项目支出12万元,主要是用于信访业务费用。
(四)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6万元,用于维护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宜君县信访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财政局
信息审核:财政局
标题:铜川市宜君县信访局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编制说明汇总,
正文:
一、部门主要职责主要职责
(1)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记录、转办和督查督
办工作;
(2)负责协调处理群众来县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事件,督
办集体上访反映问题的落实工作,参与查处不宜向下交办的案件;
(3)做好初访的疏导和查结工作,掌握全县上访老户情况,
负责从群众中搜集动态性信息;
(4)承办中、省、市、县立案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报结工作;
(5)负责收集、整理全县信访信息动态,通报信访情况;(6)负责信访信息工作,抓好信息网络建设;
(7)承办领导交办的信访问题的初查工作,协调处理跨乡
镇、跨部门信访案件和难度较大的信访案件;
(8)负责全县信访情况的统计、分类、综合上报工作;
(9)参与政法、信访联合接待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及其它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2、认真查办信访案件,中、省、市要结果信访案件提前完成查处报结任务,结案率达100;县级领导批示交办信访案件,结案率达90%以上,做到案件报结、事情了结;
3、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有效遏制集体上访、重复上访、越级到市赴省进京上访,杜绝或减少群众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到市以上机关单个上访人数控制在总人口万分之五以内,到县个访和集体访控制在辖区总人口的千分之三以内;
4、认真做好敏感时期的信访工作,对社会不稳定因素和重点信访人超前做好预防、处置和化解工作,确保中、省、市、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顺利进行;
5、建立健全规范的群众工作机构,乡镇群众工作站和村(社区)群众做到六有,即:有房子、有牌子、有制度、有人员、有微机、有经费;
6、认真开展创建“无越级上访”乡镇及单位活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把各类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为实现创建“无越级上访县”的目标奠定基础。
三、单位基本情况
宜君县信访局为正科级建制,行政单位,行政编制3人,实有3人,领导职数1名,其中局长1名,副主任科员1名;下设信访接待中心,接待中心编制5人、实有5人,其中主任1人。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预算。
四、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2017年总收入预算为69.2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5.73万元,公用支出1.56万元,专项支出12万元),较上年减少58.23万元。
2、支出情况。
2017年总支出情况为6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9.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
(二)部门“三公”及会议费、培训费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信访局“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共计5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较2016年压减1.75万元,减少64%。“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接待费1万,较上年压减1.75元,减少64%;会议费2万元,较2016年压减5.03万元,减少72%;培训费2万元,较2016年增加1.77万元,增加76%,主要原因是用于信访网络业务培训。
(三)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项目支出12万元,同比上年减少43万元,减少78.2%,具体项目为:
项目支出12万元,主要是用于信访业务费用。
(四)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6万元,用于维护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宜君县信访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