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君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公开编制说明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2-10 09:22 作者:财政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一、主要职责

(1)政法委职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根据中央和省、市、县的要求,对全县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政法各部门的领导干部,管理政法干警。

(2)综治办职责: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本地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指导、检查、督促全县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负责验收、达标活动,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加强综治及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全面提升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

(3)维稳办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和部署,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超前性、预警性的工作建议,指导协调全县维护稳定工作;组织对全县重大性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重大矛盾纠纷进行研判,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组织各类预案的演练,预防和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在重大敏感时期对全县维稳工作进行督查和督办,确保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4)610办职责:负责有关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它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收集国内外有关信息,了解掌握邪教发展动向;指导协调全县反邪教工作,组织对邪教组织及骨干分子进行宣传打击和教育转化工作。

(5)国安办职责:落实中央、省、市、国家安全部门的指示,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全县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开展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负责领导、管理、督促县属涉密外单位国家安全小组做好其内部防范管理工作,加强对出国(境)人员的行前教育和回访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重大涉外活动及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相关信息研判,及时捕捉对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有重大影响的内幕性、预警性情况信息,组织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活动。

(6)见义勇为办职责:协助县人民政府做好发现、推荐、表彰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日常事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见义勇为牺牲、伤残人员的评烈、评残工作,做好见义勇为助学、困难补助等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县见义勇为经费。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进一步规范完善综治及平安建设体制机制,升级完善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推行网格化社会服务治理模式,加快综治信息化建设,加大严打整治力度,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全面推广轮值轮守,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努力实现“长安杯”争创目标,全力打造“三秦最安全县城”。

(2)强化重大项目决策风险评估,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维稳工作规范化建设,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和社会矛盾的发生。深化信访制度改革,拓宽矛盾纠纷化解渠道,依法依规处理信访问题,确保全县大局持续稳定。

(3)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全面实施“七五”普法,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加快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4)进一步提高对敌斗争、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有效预防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

(5)坚持全面打击“全能神”等邪教组织,依法打击、取缔非法宗教组织。

(6)加强见义勇为宣传,积极推荐表彰各类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气,传递社会正能量。

三、部门概况

宜君县政法委科级建制,行政全额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预算,固定资产755719元,领导职数7名,其中:政法委书记1名,副书记3名(一名兼610办主任),维稳办副主任1人,见义勇为基金管理中心主任1人,政法委办公室主任1人,非领导职务副县级调研员1人。内设6个单位,现有人员12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2017年政法委收入预算为280.910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9.643万元,公用支出36万元,专项支出115.2678万元)较上年增加17.4084万元。

2.支出情况:

2017年政法委支出预算为280.9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6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65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989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贴等;日常公务经费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专项支出115.2678万元,主要用于综治宣传、平安建设、维护稳定、反邪教教育转化、国家安全、基层基础及群防群治等工作。

(二)部门“三公”及会议费、培训费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宜君县委政法委“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共计7.8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5.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中因公出国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5.0万元,因争创全国综治最高奖“长安杯”,在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的同时与上年持平。

(三)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宜君县委政法委项目支出115.27万元,同比上年持平。具体项目为:

综治工作经费15万元;维稳工作经费15万元;反邪教工作经费5万元;见义勇为工作经费2万元;乡镇综治工作经费19.07万元;反邪教信息费4.2万元;发放治安中心户长工资15万元;宜君县红袖章群防群治和国家安全工作经费10万元;宜君县平安建设经费30万元。

(四)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6万元,用于维护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县委政法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7年未列政府采购预算。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财政局 信息审核: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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