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各级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依法实施。
(二)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对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房地产中介、商品房预售、房屋资产评估、物业管理进行归口管理。
(三)负责全县城镇房屋产权、产籍和市场管理,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鉴定。
(四)负责全县辖区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实施;负责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负责城乡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的审查、报批;依据宜君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城镇体系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
(六)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组织对城乡规划实施的检查、监督,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法规、法律的行为;负责城建综合监察工作。
(七)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勘测行业管理;主管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
(八)负责监督各项建筑活动,综合管理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图纸审查,规范管理建筑市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装饰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建筑行业劳动保险统筹;负责全县建筑节能管理和招标投标监督工作。
(九)负责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行业管理工作;主管县城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的使用。
(十)负责城市道路、桥涵、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城市照明、景观亮化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内涝防治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工作;推行实施行业技术指标、产品标准,参与公用产品价格制定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
(十二)负责城市供水管网设施迁移、拆除、改造审批。
(十三)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十四)负责全县范围内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宣传和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对新建、扩建、改造工程实行抗震审查。
(十五)负责全县人防战备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提升秀美山城建管水平。
1、建成景文小区800套廉租房并交付使用,完成友谊西路片区宜君老街棚改项目年度任务。
2、完成宜君老街综合改造一期、老街道路广场一期、友谊东路道路改造工程,龙山广场和商务酒店建成投用;
3、完成友谊西路片区综合改造、正大郡城项目年度任务;
4、启动宜君县北街商贸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完成县城农产品交易市场年度建设任务。
5、启动实施宜阳街道地下综合管廊及弱电入地工程,加快推进县城集中供热工程,加快县城路网、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步伐。
6、加大与省水务集团合作力度,完成抗旱应急水源和县城供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完成王家坪水库库区移民搬迁,启动王家坪水库枢纽工程。
7、推进县城网格化管理新模式,抓好国家级园林县城创建和国家级卫生县城复验工作。
(二)加快优美小镇建设步伐。
1、抢抓棚户区改造机遇,启动实施哭泉棚户区改造项目;
2、启动龟山片区棚改项目。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住建局局科级建制,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预算,固定资产 1997404.56元,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工委书记1名 。内设8个股室(其中:局办公室、后勤财务股、业务办、建工股、规划股、村镇股、公用事业股、房管股),下设12个二级单位(市政管理处、市容环卫所、城建监察队、房屋征收办、规划设计院、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园林绿化处、南山公园管理处、房管所、污水厂、人防办、住房保障中心)。现有人数95人(其中:局机关13人、下属82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2017年总收入为1256.4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256.47万元。
2、支出情况
2017年总支出情况为125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8.9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59.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4万元;项目支出617.56万元。
3、局属单位情况。
住建局共有11个独立财务核算的下属单位,2017年收入预算为490.71万元,支出预算为490.7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83.95万元,公用支出6.76万元,专项支出293.2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办公费、水体、市政公用市场监管,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城市社区环境卫生,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二)部门“三公”及会议费、培训费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共计45.15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41.8万元,较2016年“三公”经费下降8.54万元,下降了16.9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81万元,较上年下降2.77万元。下降了7.78%。公务招待费8.99万元,较上年下降了5.77万元,下降了39%。三公”经费预算中出国费压减0万元,减少100%,会议费1.9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下降了17.4%。培训费1.45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了50%。因为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与公务用车逐年减少,局机关参加车改,压缩会议等支出。
(三)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住建系统项目支出617.56万元,同比上年增加。具体项目为:
2110302 水体157.1万元(污水厂)
2120107 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19.62万元 (市政处)
2120199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8万元(征收办)
2030603 人民防空2万元(人防办)
2120501 城市社区环境卫生18.5万元(园林处)
2120501 城市社区环境卫生40万元(南山公园管理处)
2120501 城市社区环境卫生40万元(环卫所)
2120999 其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8万元(房管所)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24.34万元 (局机关环卫工工资145.42万元、公厕运行费40万元、城市维护费10万元、路灯电费维修费78.92万元、立林置业质保金50万元等)
(四)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3.38 万元,用于维护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宜君县住建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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