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君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3-02 17:24 作者:财政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政法委职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根据中央和省、市、县的要求,对全县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政法各部门的领导干部,管理政法干警。

(2)综治办职责: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本地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指导、检查、督促全县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负责验收、达标活动,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加强综治及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全面提升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

(3)维稳办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和部署,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超前性、预警性的工作建议,指导协调全县维护稳定工作;组织对全县重大性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重大矛盾纠纷进行研判,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组织各类预案的演练,预防和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在重大敏感时期对全县维稳工作进行督查和督办,确保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4)610办职责:负责有关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它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收集国内外有关信息,了解掌握邪教发展动向;指导协调全县反邪教工作,组织对邪教组织及骨干分子进行宣传打击和教育转化工作。

(5)国安办职责:落实中央、省、市、国家安全部门的指示,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全县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开展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负责领导、管理、督促县属涉密外单位国家安全小组做好其内部防范管理工作,加强对出国(境)人员的行前教育和回访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重大涉外活动及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相关信息研判,及时捕捉对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有重大影响的内幕性、预警性情况信息,组织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活动。

(6)见义勇为办职责:协助县人民政府做好发现、推荐、表彰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日常事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见义勇为牺牲、伤残人员的评烈、评残工作,做好见义勇为助学、困难补助等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县见义勇为经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举办本部门本系统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确保每名政法干警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并把学习培训成果转化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全过程。

2.做好政法综治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六个专班”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思想和各级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工作全局,紧扣“助力”主题,立足各自实际,充分发挥职能,勇于担当尽责,着力在化解矛盾纠纷、打击涉农违法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惩治扶贫领域犯罪、依法审理扶贫领域案件、加强法律服务六个方面狠下功夫,确保保障有力、助力有效,为全县脱贫攻坚作出应有贡献。

3.组织开展好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及时分析研判,着力化解攻坚。

4.强化严打整治、社会面防控,在社区、车站等重点区域推广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加强重点区域和重要场所的安保,确保不出问题。深化交通安全、劳资纠纷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减少影响公共安全的问题发生。加强刑事治安案件分析研判,加大突出重点乡镇、重点村治安问题整治,降低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深化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病残吸毒人员的服务管理,减少风险隐患。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统筹做好流动人口和刑释人员、行为反常人员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

5.深化重大项目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实施过程中风险管控和决策过错责任追究等要求,完善不稳定因素排查预警和研判化解机制,加大督办交办力度,实现源头预防化解。

6.认真按照市县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好“321”行动,定期下达工作任务清单,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要聚焦重点人和事,聚焦可能失控漏管人员,聚焦房地产开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矛盾突出的行业和问题,全力做好信访积案化解,涉访重点群体稳控。同时要注重涉访违法行为线索收集,在“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下,对违法行为坚决处理,形成有力威慑。

7.加快县、乡、村三级综治维稳中心建设,今年上半年全部建成投入使用。认真组织开展“十个没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积小安为大安。加强学习借鉴“枫桥经验”, 落实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完善多元化预防化解机制,深入开展“矛盾不上交”活动,确保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8.深化智能化建设,深入推进以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为重点的“雪亮工程”建设,年内完成公共安全视频资源联网应用,实现信息共享共用。着力完善大巡防机制,加强重要地段重要时段巡逻防控,完善城乡集会武装巡逻、乡村警车轮回巡逻长效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9.严格执行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加大对重大案件和信访积案评查力度,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围绕重点岗位和环节,注重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问题和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运用执法检查、协调督办等方式,持续强化执法监督,年内以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活动。

10.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组织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参加各级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抓好政法系统“学十九大精神,谋抓落实举措”主题活动,确保队伍忠诚可靠。

11.按照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推进分级分类分层培训,切实提升政法干警防控风险、法律政策运用、适应和运用新媒体能力。认真贯彻“三同步”工作意见,按照《2018年度全县政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沟通联络,充分运用中省市县各类媒体及网站、微博微信新媒体平台,讲好政法故事,展现队伍新形象,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不断提高政法宣传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推动新时代我县政法宣传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加强职业操守教育,大力培育和弘扬政法工作先进典型,提升政法队伍形象。

12.全面落实市委政法委“五化”机制建设要求,建立目标责任清单,把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单位、具体到项目、细化到岗位、量化到个人,确保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打造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事事有着落的“责任链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宜君县政法委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员13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8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时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政法委收支预算为296.38万元,2017年收支预算为280.91万元,较上年增加15.47万元,增加5.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人,经费增加。2018年政法委支出预算为29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9.1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行政人员车补等;日常公务经费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专项支出:115.27万元,主要用于综治宣传、平安建设、维护稳定、反邪教教育转化、国家安全、基层基础及群防群治等工作。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宜君县政法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为296.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9.1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2万元,项目支出115.27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280.91万元。较上年增加15.47万元,增加5.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人,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宜君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6.38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0.91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5.4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2人,人员经费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政法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81.11万元,为基本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15.27万元,为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5.4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人,经费增加。行政运行科目支出181.11万元,包含基本支出181.11万元,较上年增加15.4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人,经费增加;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15.27万元,项目支出115.27万元,与上年持平。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政法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其中:行政运行科目(类级科目)支出181.11万元,为基本支出(其中:基本工资55.13万元;津贴补贴37.99万元;13个月奖励工资3.78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17.65万元;职业年金7.06万元;住房公积金9.35万元;取暖费3.09万元;降温费1.21万元;机关交通补贴3.84万元;办公费9万元;印刷费4万元;手续发费0.5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护费5万元;租赁费3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劳务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较上年增加15.4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2人,人员经费增加。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科目(类级)支出115.27万元,为项目支出,包括平安建设经费30万元、综治工作经费15万元、维稳工作经费15万元、反邪教经费5万元、见义勇为经费2万元、红袖章群防群治和国家安全经费10万元、反邪教信息费4.2万元、县乡综治人头经费19.07万元、全县中心户长工资15万元(其中:办公费14.5万元;印刷费7.1万元;咨询费0.3万元;邮电费4.4万元;差旅费8.2万元;维护费15.2万元;租赁费2.7万元;会议费0.7万元;培训费0.7万元;劳务费3.8万元;委托业务费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7万元;其他支出34.07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政法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较上年减少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减少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政法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支出预算1.2万元,与上年持平;培训费支出预算1.2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政法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4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2万元(包括办公费9万元;印刷费4万元;手续费0.5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护费5万元;租赁费3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劳务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较上年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政法委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计划7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计划4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计划32万元。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财政局 信息审核: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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