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镇行政内设机构为党政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维护稳定办公室、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共核定行政编制35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正科级)、副书记兼镇长1名(正科级)、人大主席1名(正科级)、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镇长4名,另设武装部长1名,为镇党委委员(副科级)。镇属事业单位编制30名,内设经济综合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公用事业服务站、其中站长各1名(副科级)。
1、党政办公室(财政所):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组织、纪检监察、统战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乡镇财政财务工作。人员编制11名: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镇长1名、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党政办主任1名,党务政务秘书2名,团干兼工会干事1名,妇干1名,财政所长1名,会计1名。
2、人大主席团办公室:承担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和其他会议的组织筹备及会务工作。负责起草镇人大主席团会议纪要、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和有关文件。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草拟人大宣传工作材料及人大信息材料。负责收集各代表小组的活动情况。负责办理镇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其他事项。人员编制3名:人大主席1名,主任1名,秘书1名。
3、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监督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管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制定并实施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商贸流通、动植物防疫、兽药监管、水务管理、防汛抗旱、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与修复、安全生产监管、国土资源管理、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辖区农业投入品监管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人员编制7名:副镇长1名,主任1名,农林水助理员1名,安全生产助理员1名,国土资源及镇村建设助理员1名,扶贫助理员1名,食品药品安全及市场监管助理员1名。
4、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民政、社会保障等综合性事务。负责社会救助、防灾减灾、社区建设、拥军优抚、民族宗教、老龄、残疾人等工作。协调社会事务相关工作。人员编制3名:副镇长1名,主任1名,综合干事1名。
5、维护稳定办公室(司法所):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民事纠纷,负责社区矫正等工作。人员编制5名:副镇长1名,综治专项2名,司法干事2名。
6、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主要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宣传、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旅游、文物保护等工作;负责公共教育文化体系建设。人员编制5名:副镇长1名,主任1名,宣传统战干事1名,文教卫生助理员1名,计生助理员1名。
7、人民武装部: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民兵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人员编制1名:武装部长1名。
8、经济综合服务站(安监站):承担生产经营、集体资产管理、土地流转、科技推广、水利技术、林业产业经营活动、森林防火、林业技术培训、动物防疫实施及疫情调查报告等具体服务工作。指导非公有制企业技术改造、信息统计、服务工作。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人员编制:14名。人员结构及岗位设置:站长1名,规划制定及信息统计1名,企业管理岗1名,安全监察岗1名,土地流转岗2名,防疫岗1名,集体资产管理岗1名,森林防火岗2名,技术培训岗1名,林业产业经营岗1名,科技推广岗1名,宣传岗1名。
9、社会保障服务站:承担就业创业、就业培训。社会保险、救助、福利等具体服务工作。人员编制:10名人员结构及岗位设置:站长1名,就业创业岗1名,就业培训岗1名,社会保障服务岗6名,社保资金管理岗1名。
10、公用事业服务站:承担镇管道维护、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承担乡村图书阅览、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技术推广、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公益性文化服务工作。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人员编制:7名。人员结构及岗位设置:站长1名,管道维护岗1名,环境卫生保护岗1名,广播电视管理员1名,乡村图书管理员1名,气象防灾减灾及公共气象服务岗1名,群众文化、技术推广及培训1名。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迎来改革开放的第40年,是“精准扶贫”工作攻坚之年,也是镇村综合改革的关键之年,镇党委、政府决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全镇干部群众,精诚团结,奋力发展,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1.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2018年,我镇将聚焦“脱贫摘帽”目标,紧扣“精准”核心和333户884人的退出任务,对照退出指标,加强攻坚力量配备,凝心聚力,用“工匠精神”和“绣花功夫”补短板,强弱项,在内生动力和产业发展大提升、环境面貌和生活条件大改善上发力见效,补齐木桶的最后一片短板,实现高质量、高标准的真脱贫,脱真贫。
2.扎实提高经济发展效益。突出重点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以唐苑名镇建设为总体目标,加大棚户区改造、移民(脱贫)安置小区、镇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推进力度。健全完善环境服务保障机制,深挖旅游潜力,着力打造提升“娑罗文化园”、“二井搅团”等特色旅游景点知名度,完善提升景区配套设施,提高三产服务发展水平。
3.做实做好乡村振兴事业。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用好用活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弥补山区农村短板,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持续增强农村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转变农业农村发展方式,持续推行“三变改革”,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促进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激发乡村振兴活力。
4.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抓好护林防火、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社会治安管理、安全生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殊困难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持续抓好医疗保障、教育、文化各项事业,以人民满意为核心,以“老有所依,病有所医”为目标,不断完善和保障民生各项事业。
5.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改革部署,紧贴实际,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抓好普惠金融、“三变”改革等试点,在承接好上级各项改革任务的同时,自加压力,围绕党建、民生等领域积极探索自主改革。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
本部门的预算包括太安镇政府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30人;实有人员61人,其中行政30人、事业3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无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燃气锅炉1台)。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时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宜君县太安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99万元,项目支出58.16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62.99万元,减少0.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村级干部工资、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补贴未纳入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其中:行政运行支出636.25万元,包含基本支出632.99万元、项目支出3.26万元,较上年减少62.99万元,减少0.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村级干部工资、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补贴未纳入预算;农林水支出54.9万元,包含项目支出54.9万元,和上年无变化。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4.36万元,包含基本支出574.36万元,较上年增加168.07万元,增加0.4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列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115.89万元,包含基本支出38.35万元、项目支出77.54万元,较上年增加14.18万元,增加0.14%,的主要原因是取暖费、党代表经费、一卡通经费增加;基本建设支出0.9万元,包含项目支出0.9万元,和上年无变化。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四)“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3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减少0.03%,坚持八项规定精简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减少0.18%,主要原因是坚持八项规定精简开支;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支出预算1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减少0.38%,主要原因是坚持八项规定减少会议次数;培训费支出预算3万元,较上年1.5增加万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增加产业发展培训。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13.2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3.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六)政府采购情况。
示例: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计划98.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计划98.93万元,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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