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粮食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3-02 15:46 作者:财政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管理和各级储备管理。

2、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做好全县粮食市场管理工作。

3、定期完成粮食社会化统计、粮食质量品质调查和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

4、做好粮食行政执法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全面完成年度精准脱贫工作任务。

(二)继续扎实做好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

(三)扎实推进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工作,把保障全县粮食安全能力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通过招商引资盘活闲置资产,推进议价公司资产优化工作,为粮食行业和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活力。

(五)进一步深化全国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加强交流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深入推进我县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

(六)完成300万斤市级代储(小麦)轮换储备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是部门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示例: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11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没有车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和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时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粮食局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36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2.79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粮油储备补贴没有纳入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粮食局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36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2.79万元,增加7.96%,主要原因是去年粮油储备补贴没有纳入预算。其中:基本支出160.36万元,较去年增加51.7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的粮油储备补贴没有纳入预算;项目支出15万元,较上年减少39万元,原因是今年粮油储备补贴在基本支出里边。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粮食局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36万元,较上年度增加12.79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粮油储备补贴没有纳入预算。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11万元,较去年增加9.71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新调入一名人员;商品和服务支出62.5,较去年增加5.9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力度加大;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75万元,较去年减少2.82万元,主要原因是对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万元,和上年相比较无变化;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支出预算0.1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会议较去年有所减少;培训费支出预算0.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想提高培训力度,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178600万元,其中:。较上年增加0.26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新调入一名工作人员,增加人头经费0.26万元,其他无变化。其中:办公费3.76万元,较上年减少0.26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文件精神严格压缩支出;印刷费0.3万元,较上年比较无变化;差旅费0.8万元,较上年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力度加大;会议费0.1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粮食责任制考核力度加大,会议比去年有所增加;培训费0.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原因是退休一名人员,培训人数有所减少;公务接待费0.9万元,较上年比较无变化;劳务费2.5万元,较上年比较无变化;委托业务费5.8万元,较上年比较无变化;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万元,较上年比较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加大。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财政局 信息审核: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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