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农村工作部职责
1、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研究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助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检查指导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研究提出全县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年度目标任务;指导全县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工作;协调县级涉农各部门;检查指导乡镇农村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决定事项落实的督促检查,并报告情况。
2、按照县委的意图和部署,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力量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经济、政治、文化、党建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县委决策参考;参与县委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并进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向县委报告情况。
3、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调查研究工作。
4、搞好我县农村经济社会调查农村固定观察点的调查上报工作。
5、完成县委、市委政研室、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制定全县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标准。
2、制定指导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规范性文件。
3、负责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与检查。
二、2018年工作任务
1、完成一号文件和党的各项惠农政策的宣传工作。
2、做好农村政策调查研究。负责抓好全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冲在一线、干在实处,帮贫解困促发展”大调研活动,及时将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调研报告收集整理汇编成册,为县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3、扎实做好包扶村的贫苦户脱贫工作。
4、协调指导全县农村“三变”改革工作。
5、做好美丽乡村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6、完成农村经济社会调查固定观察点调查上报工作。
7、完成深化改革工作中农村专项改革组相关工作。
8、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县的农业和农村工作。
9、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委政研室、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1个,农工部部门本级(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实有人员13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时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农工部总收支预算为108.7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农工部总财政拨款为108.7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农工部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75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9.09万元,降低17.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工资减少等。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108.75万元,包含基本支出105.75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较上年减少19.09
万元,降低17.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工资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13万元,包含基本支出96.13万元、较上年减少17.73万元,减少18.4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工资减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9.62万元,包含基本支出9.62万元,较上年减少1.36万元,减少14.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其他交通费减少等;项目支出3万元,较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控制一般性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 “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例行节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单位不配备车辆;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支出预算0.3万元,较上年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增加;培训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俭,采取自学网上学习,减少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5.6万元,其中:办公费2.1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1.0万元,租赁费1.0万元,会议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较上年减少0.52万元,减少9.3%,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公务费减少等。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计划4.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计划4.45万元。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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