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盐务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3-02 17:53 作者:财政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指导规范盐业专营工作和质量监督工作;

(2)依法负责全县盐政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

(3)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及盐业违规经营行为;

(4)协调临县区盐政稽查工作,负责辖区盐政调拨、准运证的核发及相关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全力保障食盐供应安全,满足城乡市场需求。探索和建立食盐配送机制,进一步加强边远地区食盐代批点、购销配送网点的覆盖,继续抓好碘盐知识的宣传,确保碘盐覆盖率和市场供应。

(二)加强盐政稽查管理,确保市场食盐质量安全。着力抓好盐业法规政策宣传,加大市场食盐质量排查检查力度,继续严厉打击涉盐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杜绝我县食盐市场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公司运营管理。应对国家盐业体制改革大势,借鉴外地经验,积极采取措施,扩大销售,改进公司经营状况,通过发展解决好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继续加强机关建设。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坚持定期学习制度,及时开展思想政治、时事形势教育以及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的培训,全面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五)继续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安全、精神文明以及扶贫包村等其它工作任务,努力推动盐业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宜君县盐务管理局副科级建制,全额额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预算,固定资产 91万元,领导职数 1名,其中:局长 1名、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盐政管理股、计划财务股。现有人员5人。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人,其中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5人,其中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时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情况。

宜君县盐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为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公用支出1.3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万元,增加了6.5%.

2、支出情况

2018年宜君县盐务管理局支出预算为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46.7万元(应为人员支出+公务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对个人家庭补助及一般公务支出。项目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实验安全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收支情况

宜君县盐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为4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公用支出1.3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万元,增加了6.5%.

2、支出情况

2018年宜君县盐务管理局支出预算为4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46.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对个人家庭补助及一般公务支出。项目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实验安全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2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46.7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了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及取暖费等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2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46.7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了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及取暖费等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科目(类级科目)支出46.7万元,包含基本支出45.4万元、302商品服务支出科目1.3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及取暖费等增加。301科目(类级)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加了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及取暖费等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情况、增减变动情况和对“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的分析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和上年相同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等下乡用车增多及车辆年久维修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财政局 信息审核: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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