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君县委党校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3-02 09:05 作者:财政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党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的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

(一)培训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理论干部;

(二)培训县级正副党员领导干部、县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及农村领导干部及宣传理论骨干;

(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四)围绕各类新情况和新问题开展理论研究,承担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

(五)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不断深化专题教学工作,创新教学形式,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干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着力推进教学科研一体化,多出高质量的教学科研成向市党校理论研讨会选送理论文章6篇以上,争取获奖率有进一步提升,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服务。                                                                         (3)按照县委安排,大规模开展各级干部培训工作,全年举办培训班4期以上,努力提高干部的能力素质,增强学习成效,凝聚发展合力,全面推动工作。

(4)按照县委安排,积极主动完成好各类宣讲工作任务。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素质,积极适应干部教育培训的新形势新要求。

(6)继续深入开展党校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形成人心齐、聚力强的浓厚文化氛围,凝聚力量,推动发展。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一个,无下属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员11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无车辆和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时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收支预算全为财政拨款收支。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宜君县委党校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5.6万元,减少了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其中:教育支出131万元,包含基本支出118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较上年减少减少5.6万元,减少了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其中: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31万元,较上年减少6.69万元,减少了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2.86万元,较上年减少0.26万元,减少了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8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33万元,增加了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取暖费标准升高。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较上年减少0.45万元,减少了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降低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支出预算0.1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减少80%,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培训费支出预算13.1万元,较上年增加了0.1万元,增加0.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十九大宣讲增多。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2.86万元,其中办公费0.55万元,印刷费0.1万元,水费0.11万元,电费0.5万元,取暖费0.3万元,差旅费0.3万元,维修维护费0.1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0.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0.26万元,减少了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计划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计划10万元。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财政局 信息审核: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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