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人事工作方面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法规政策,研究拟定适合全县情况的人事管理办法,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建立适应本县的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
2、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分配政策,编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总额计划和增人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企业干部统计、国家公务员统计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依法对全县国家公务员实施综合管理。
4、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贯彻执行人才流动的政策法规,发展和规范人才市场;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负责全县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承办干部流动手续。
5、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的审核工作。
6、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级专门人才培训和规划工作;负责全县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评审推荐及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推荐和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7、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指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和离退休的政策法规、拟定本县实施意见;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地区津贴制度、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研究制定本县实施办法;承担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行政管理职能;并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的综合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指导二次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待遇、伤亡定性、因病丧失工作能力的鉴定工作。
8、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研究完善本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制定安置和培训计划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做好自谋职业军转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的各项政策法规,研究拟定本县管理办法,制定我县引进国外智力计划,并做好实施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引智项目的执行质量、经费使用情况;推广引进国外智力项目成果,指导和协调有关人事人才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0、负责对政府部门的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负责人事宣传及信息工作。
11、负责执行国家奖励表彰制度,研究本县实施办法;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及奖励表彰的人员。
12、承办县政府管理的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的有关事宜。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面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和监察职权。
3、负责调整各类劳动关系,指导各类企业劳动管理,规范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并监督实施,宏观管理企业工资,审核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4、综合管理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再就业工作,拟定促进城乡就业的办法和措施,规划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制定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划并实施监督;拟定职业介绍的管理规则,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发展劳务输出和境外就业服务事业,合理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和从事劳务活动。
5、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规划和指导就业前的技能训练;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及政策;制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指导职业培训机构业务和师资队伍建设,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管理和各类技师的考评、申报、发证工作。
6、综合管理全县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信访工作,代理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拟定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仲裁规范和规则的实施办法,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7、负责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定改革、规范劳动鉴定办法;负责中、省驻宜单位、县属企业单位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8、负责全县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工作,拟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9、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拟定实施方案、配套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0、制定企业社会保障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具体办法,对企业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提出审核意见;对企业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贯彻执行企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规则和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制定全县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1、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12、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
13、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技术开发及成果推广应用,推动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坚持就业优先战略,保持就业稳健增长
1.确保完成就业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2.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3.全力抓好创业带动就业。
4.狠抓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5.规范就业资金使用管理。
(二)、扎实开展就业扶贫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
6.认真落实就业扶贫各项政策。
7.扎实开展“春风行动”,落实务工交通补贴。
8.积极对接开展劳务输出工作。
9.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升社保服务能力
10.做好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待遇支付和基金监管工作。
11.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建设。
12.完善医疗、生育和失业保险制度。
13.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
(四)、坚持人才强县,不断推进人事人才工作创新发展
14.切实抓好公务员队伍建设。
15.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16.积极稳妥做好军转安置工作。
17.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五)、完善工资分配制度,形成合理有序的分配格局
18.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19.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六)、有效依法维护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21.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
22.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方便温暖”人社服务模式
23.加强全面从严治党。
24.落实“追赶超越”行动方案。
25.加强干部自身建设。
26.齐心协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下属事业单位预算。
人社局科级建制,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预算,固定资产109万元,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5个股室(办公室、工资福利科、劳动综合科、干部管理科、专技科),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7个,包括:就业管理局、基金办、农保中心、劳动监察队、社保中心、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劳动仲裁院(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经费未独立,和局机关执行一个会计制度)。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48人;实有人员69人,其中行政21人、事业4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时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人社系统收入预算为722.3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80.33万元,公用支出26.89万元,专项支出115.16万元。较上年增加3.65万元,增加0.5%。增加原因2017年工资正常调资,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局机关收支预算为26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3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办公费用支出。项目支出71.16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大楼运行社保大楼运行及其它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支出。
人社局共有5个独立财务核算的下属单位,2018年收入预算为457.83万元,支出预算为457.8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13.83万元,专项支出4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办公费、社保大楼运行社保大楼运行、其它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支出、就业管理事务、社会保险及离退休人员管理事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人社局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22万元,项目支出115.16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65万元,增加0.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调资。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级科目,区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将相关数据与上年对比,分析增减变化原因。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基本支出(2018年) |
项目支出2018年 |
基本支出(2017年) |
项目支出(2017年) |
|
** |
** |
2 |
2 |
** |
||
合 计 |
607.22 |
115.16 |
603.57 |
115.16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93.39 |
71.16 |
218.99 |
77.16 |
|
20110 |
人力资源事务 |
193.39 |
71.16 |
218.99 |
77.16 |
|
201101 |
行政运行 |
193.39 |
71.16 |
188.39 |
77.16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13.83 |
44 |
384.59 |
38 |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413.83 |
44 |
383.79 |
29.5 |
|
2080101 |
行政运行 |
57.46 |
8.5 |
30.60 |
8.5 |
|
2080105 |
劳动保障监察 |
38.39 |
6 |
37.1 |
||
2080106 |
就业管理事务 |
150.75 |
10 |
130.05 |
10 |
|
2080107 |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 |
98.31 |
9.5 |
58.8 |
9.5 |
|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68.92 |
10 |
0.8 |
10 |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其中:201科目(201101科目)支出264.55万元,包含基本支出193.39万元、项目支出71.16万元,较上年减少31.6万元,减少14.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关退休人员增加;208科目(20801科目)支出457.83万元,包含基本支出413.83万元、项目支出44万元,较上年增加35.24万元,增加8.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下属单位人员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区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将相关数据与上年对比。
经济科目编码 |
经济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
** |
1 |
2 |
3 |
** |
合计 |
722.38 |
607.22 |
115.16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580.33 |
580.33 |
||
30101 |
基本工资 |
244.12 |
244.12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42.28 |
142.28 |
||
30103 |
奖金 |
16.49 |
16.49 |
||
30108 |
养老金 |
80.58 |
80.58 |
||
30109 |
职业年金 |
32.22 |
32.22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43.32 |
43.32 |
||
30199 |
其他福利支出 |
21.32 |
21.32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2.05 |
26.89 |
115.16 |
|
30201 |
办公费 |
12.49 |
4.67 |
7.82 |
|
30202 |
印刷费 |
9.56 |
3.52 |
6.04 |
|
30203 |
咨询费 |
0.24 |
0.24 |
||
30204 |
手续费 |
0.68 |
0.12 |
0.56 |
|
30207 |
邮电费 |
1.75 |
0.68 |
1.07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9.4 |
9.4 |
||
30211 |
差旅费 |
11.91 |
11.91 |
||
30213 |
维修(护)费 |
50 |
50 |
||
30214 |
租赁费 |
8.57 |
8.57 |
||
30226 |
劳务费 |
12.29 |
12.29 |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3.5 |
3.5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04 |
1.04 |
4 |
|
30239 |
交通补贴 |
16.62 |
16.62 |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区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将相关数据与上年对比。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其中:301科目(工资福利支出)支出580.33万元,较上年增加59.93万元,增加1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资、人员增加;302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142.05万元,包含基本支出26.89万元、项目支出115.16万元,较上年减少0.97万元,减少3.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费、培训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22.2%。减少主要原因为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逐年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4万元,较上年减少3.3万元,减少39.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逐年减少。(局机关参加车改);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支出预算1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减少6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会议等支出。培训费支出预算1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减少33%,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培训费用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26.89万元,其中:(按具体部门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0.97万元,减少3%,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与公务用车逐年减少。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计划7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计划2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计划3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计划3.5万元、政府采购物业管理13.5万元。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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