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记录、转办和督查督
办工作;
(2)负责协调处理群众来县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事件,督
办集体上访反映问题的落实工作,参与查处不宜向下交办的案件;
(3)做好初访的疏导和查结工作,掌握全县上访老户情况,
负责从群众中搜集动态性信息;
(4)承办中、省、市、县立案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报结工作;
(5)负责收集、整理全县信访信息动态,通报信访情况;(6)负责信访信息工作,抓好信息网络建设;
(7)承办领导交办的信访问题的初查工作,协调处理跨乡
镇、跨部门信访案件和难度较大的信访案件;
(8)负责全县信访情况的统计、分类、综合上报工作;
(9)参与政法、信访联合接待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及其它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2、认真查办信访案件,中、省、市要结果信访案件提前完成查处报结任务,结案率达100;县级领导批示交办信访案件,结案率达90%以上,做到案件报结、事情了结;
3、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有效遏制集体上访、重复上访、越级到市赴省进京上访,杜绝或减少群众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到市以上机关单个上访人数控制在总人口万分之五以内,到县个访和集体访控制在辖区总人口的千分之三以内;
4、认真做好敏感时期的信访工作,对社会不稳定因素和重点信访人超前做好预防、处置和化解工作,确保中、省、市、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顺利进行;
5、建立健全规范的群众工作机构,乡镇群众工作站和村(社区)群众做到六有,即:有房子、有牌子、有制度、有人员、有微机、有经费;
6、认真开展创建“无越级上访”乡镇及单位活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把各类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为实现创建“无越级上访县”的目标奠定基础。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人员编制构成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员7人,其中行政2人,事业5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时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本年我单位收支全部为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我单位收支全部为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宜君县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8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9.89万元,增加1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新调入信访干部一名。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67.14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2.04万元,较上年增加9.89万元,增加1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调入信访干部一名。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63.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2万元,较上年增加9.89万元,增加1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调入信访干部一名。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5万元。较2017年“三公”经费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及接待费支出管理办法执行压减接待支出,整合培训一次培训布置多部门任务。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3.32万元。较上年增加1.76万元,增加112%,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车补)科目调整及新增个别项目,及2017年新调入信访干部一名。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计划42.3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类计划,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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