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能源产业政策,提出全县能源发展建议,拟定全县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能源发展和体制改革中的有关问题,拟定有关改革方案。
2、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配合、协助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相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煤、电、油、气的协调调度工作。
3、根据国家新能源发展政策,制定全县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
4、负责全县煤炭、石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履行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职能,对县内违反煤炭法等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执法检查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煤炭生产许可证、经营资格证、煤矿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对县内煤矿入井工人进行岗前技能培训,并核发入井资格证书。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石油企业的执法检查,坚决杜绝油气开采中的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维护油区良好的审查开发秩序。
5、依法整顿、规范煤炭生产和煤炭经营秩序,统筹煤炭产品产量调控,建立健全全县煤炭调运机制,规范全县煤炭运销管理体系。
6、负责煤炭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报批工作;依法对煤矿企业做好建设前期设计、审批工作。指导煤炭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核准煤炭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建设周期、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7、研究审核拟定煤炭企业技术改造方案和安全技术设计方案、措施,指导煤炭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与应用。
8、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相关乡镇对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勘查、审查,并协助石油企业依法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协调各相关单位履行好服务职能。
9、负责做好各种统计数据收集上报工作,督促石油企业按时完成年度生产开发计划任务,按生产进度缴纳规费和税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兑付油井占地安置费和补偿费,确保石油开发工作顺利实施,并负责原油外调计量工作。
10、贯彻落实承接省市下放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砥砺前行、奋力追赶,为实现我县追赶超越不懈努力。2018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柴家沟煤矿矿井安全提升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600万元。
2、完成原煤产量100万吨。
3、进一步优化监控设施,完善煤矿安全监控三级联网。
4、编制实施煤矿重大灾害预案。
5、完成柴家沟煤矿安全提升项目年度建设任务。
6、加强煤矿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7、按时上报各种统计资料,做到数据真实准确。
8、认真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全年安全大检查不少于4次,加强日常煤矿安全检查;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
9、持续发力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争取贫困群众早日脱贫。
10、油气勘探开发工作。加强与河南油气勘探联系,督促企业尽快完成与华北油气分公司交接工作,制定新的油气勘探开发方案,推进我县油气勘探开发工作进程。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预算和下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宜君县煤炭安全监控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员21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12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5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车辆购置。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时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县能源局总收入预算224.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9.25万元,公用经5.46万元,专项经费19.56万元。)由于人员的减少及较上年收入减少,本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32.88万元,降低12.79%。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县能源局总收入预算224.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9.25万元,公用经5.46万元,专项经费19.56万元。)由于人员的减少及较上年收入减少,本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32.88万元,降低12.79%。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宜君县能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71万元,项目支出19.56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32.8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27万元,包含基本支出204.71万元、项目支出19.56万元,减少32.8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2.89万元,包含基本工资86.21万元,津贴补贴44.82万元,奖金5.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79万元,职业年金10.3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福利支出6.78万元;基本支出11.82万元,包括(办公费0.78万元、水费0.21万元、邮电费0.35万元,差旅费0.5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36万元,电费0.32万元),较上年减少32.8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19.56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无变化。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5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费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支出预算0.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培训费支出预算0.15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11.82万元,其中:(办公费0.78万元、水费0.21万元、邮电费0.35万元,差旅费0.5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36万元,电费0.32万元),较上年减少1.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八)政府采购情况。
示例: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计划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计划5万元。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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