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3-02 14:01 作者:财政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县委、县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对园区建设的优惠政策,并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宜君县科技工业园区建设的发展规划。

(2)行使县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园区行政管理权,独立行使园区内规划、建设、开发、招商引资的实施权。

(3)依据批准的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负责园区土地的开发和利用工作。

(4)负责工业园区的资金、技术、人才的引进和管理工作,按规定对工业园区的投资项目进行审核和备案。

(5)负责对园区内企业的管理,协调有关部门为企业搞好服务工作。

(6)负责园区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参与园区内环境保护规划与管理。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1、加快丰谷生物科技项目建设,力争投产达效;

2、完成园区饮水工程;

3、完成医药产业园年度建设任务;

4、做好园区土地储备工作;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量配备

一是进一步明确招商思路。确定“突出重点区域,突出重点产业、突出园区特色”的招商原则,着力引进规模大、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符合产业政策、能为群众就业和财政增收作贡献的项目。二是出台翔实、科学的招商方案,明确招商任务、方向和目标,建立健全了全员招商机制。三是强化招商队伍建设,派出专业招商人员赴西安、深圳招商;强化招商人员业务培训,增强招商力量。四是积极组织并参加西洽会等一系列招商引资活动,拓宽了招商视野;

(三)加强脱贫攻坚帮扶力度

一是完善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科学定位,合理确定产业发展思路,进一步完善该村精准扶贫三年发展规划、制定2018年精准扶贫计划,为彭村的整体发展和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制定出实实在在、操作性强,能实现的好措施。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促考核。进一步落实完善驻村联户工作制、一对一包抓责任制,把精准扶贫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加强督促考核,形成层层压任务,人人抓扶贫,倒排工期,倒逼进度,精准发力,抓好落实,切实把扶贫主体责任担起来。

三是脱贫不脱帮扶,确保脱贫不返贫。园区管委会帮扶干部将继续坚守扶贫前线,巩固脱贫成果,为脱贫户建立减支增收的长效机制,继续落实包括健康扶贫、易地搬迁、产业扶贫等各项扶贫政策。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切实让脱贫对象无论是从产业发展、创业就业、人居环境等方面帮扶效果有更明显的改善提升,确保脱贫不返贫。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预算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1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人,事业编制8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总工程师1名。实有人员7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时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情况:

2018年总收入预算为63.7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1.96万元,公务支出1.82万元),较上年减少5.64万元,原因为2017年9月底调出一人,工资、津贴等减少。

2、支出情况:

2018年总支出情况为6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1.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和日常公务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8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5.6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调出一人,人员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其中: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实务支出63.78万元,包含基本支出63.78万元,较上年减少5.6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调出一人,人员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96万元,包含基本支出61.96万元,较上年减少5.3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调出一人,工资预算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1.82万元,包含基本支出1.82万元,较上年减少0.2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日常经费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8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4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八项规定,减少公车使用次数。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1.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14万元。较上年减少0.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财政局 信息审核:石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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