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县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改革与发展规划、中医药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县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订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其它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的监测管理防治。
(三)负责监督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的规范和标准,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实施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流行病学调查。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资金筹集、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落实卫生、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目录,执行国家省、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拟订全县有关政策措施。
(七)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落实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八)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九)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医学继续教育,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一)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二)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中、省、市、县要求,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对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三)负责在我县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负责县级保健对象重要医疗保健任务的协调和指导。
(十四)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预防控制艾滋病领导小组、 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红十字会、县计划生育协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启动健康宜君建设
编制好“健康宜君2030规划纲要”,加强健康宜君战略研究,强化大健康、大卫生理念,把健康工作拓展到全民健身、环境保护等相关领域,突出规划的宏观性、综合性、可行性。落实政府责任,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突出强基层、调结构、补短板,把医疗投入、资源配置向基层和贫困地区倾斜,重点加强疾病预防、妇幼健康、精神卫生,人才和信息化等方面建设,着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和常见病诊治能力。将健康管理延伸到人的生命全过程,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服务,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二)抓好精准扶贫工作
强化“三个一批”抓管理,按照“三个一批”要求,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施策。做好11种大病专项救治,落实我县救治实施方案和诊疗方案,做到底子清、救治情况清、一对一建档管理清,确保救治及时,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贫困人口签约率达到100%,为老年、残疾等特殊人群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完善重病兜底保障,通过多重保障,确保重病患者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按要求做好新农合报销工作,巩固提升“一站式结算”服务,落实好“先住院、后结算”政策。把信息化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村卫生室网络畅通,贫困人口在村卫生室就医实现实时报销;及时更新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底子要清、数字要准、逻辑要合理。对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再规范、再提升,做到八统一,四室分设,实现各村全部有一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加强村卫生室管理,卫生室内外环境要干净、整洁,管理要规范。推进对口支援和苏陕扶贫协作,实现工作常态化。完成好贫困人口一年一次健康体检工作。抓好公立医院非合规费用控制和绩效考评核心指标检查评估工作,控制非合规费用,减少群众自付费用。实施好医疗专家咨询服务和慢性病免费供药,确保每季度上门服务一次,慢性病免费供药按时、足量,健康扶贫手册填写规范。按照疾病预防控制八大行动工作方案和八个单项工作计划,扎实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切病根、断病源,减少疾病发生。加大健康扶贫宣传力度,医务人员和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政策知晓全覆盖,推行特殊人群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代理制度,由代理人为其落实相关政策。
局属各单位要按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包村精准扶贫工作。
(三)强化公共卫生管理
继续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精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提升管理。完善落实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巩固提高儿童一类疫苗接种率。全面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做好地方病防治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强化慢性病筛查、规范管理和精准干预,全面普及慢性病防控和营养知识,提高妇幼、老年、残疾等重点人群管理水平,开展减盐、减油、减糖和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三减三健、迈向健康”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让“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深入人心,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加强妇幼保健管理,提升妇幼保健水平。严格卫生行政许可,加强卫生监督和执法,构建综合监督和执法体系,推动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爱国卫生运动,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完成无害化户厕改厕任务。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做好综合监测、实战演练、风险评估和及时预警,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新发疫情、灾难事故卫生应急工作。
(四)规范计划生育管理
落实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实行免费婚检和孕检制度。落实计生奖励扶助政策,持续做好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爱和心理慰藉,关怀关爱计生特殊家庭和农村留守儿童。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巩固“一盘棋”成果。提升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两个救治中心服务能力,做实高危妊娠筛查和五级分层管理,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举措,稳步推进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做好全周期生育服务,规范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五)持续深化综合医改
继续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以综合改革试点为抓手,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行县级公立医院理事会制度;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在乡镇卫生院全面推行“积分量化法”绩效考核办法;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提升基层首诊率和县域内就诊率。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切实增强城乡居民卫生获得感。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体系。完善基本医保制度,扩大群众受益面。建立完善县域医疗共同体,促进优质资源下沉,两家县级公立医院制定出本院医疗共同体实施细则。
(六)抓住宣传提升形象
大力宣传新农合报销、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公共卫生服务等惠民政策;宣传健康教育、疾病预防知识、基本医疗知识等健康知识;宣传健康扶贫、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医疗救治、卫生应急、计划生育等卫生计生工作。通过宣传让群众了解卫生计生工作,树立卫生计生行业形象。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一把手负总责,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不断强化医院感染管理安全,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消防、特种设备、特殊药品、车辆、防汛、防滑、网络、消防、危险化学药品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定期排查整改,确保本单位不发生安全事件。
(八)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积极发挥好县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作职能,抓好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工作,加快土地流转,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中药龙头企业,推进宜君现代医药产业园暨方舟新厂项目。加强“治未病”和特色专科建设,推广应用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适宜技术。深入开展中医药传承教育,推进中西医结合。巩固提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大力推广中医药科普文化,弘扬传播中医药传统文化。推进社会办中医工作。
(九)强化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县医院门诊综合楼及废水处理建设项目年内完成主体建设,完成彭镇中心卫生院辅助设施建设和17个村卫生室建设,改善就医环境。提高信息化水平,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基础,以分级诊疗为目标,在居民健康卡基础上,推进远程医疗协作、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等重点工作,不断创新优化诊疗服务流程和智慧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以医学类本科生招聘和全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为平台,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同时,加大各级各类业务培训,提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乡镇卫生院可以会代训,加大乡医培训力度。强化新农合管理,严格按政策报销,按程序公示,加强三合理检查,确保新农合经办质量。
(十)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严格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产科10项规定、医疗服务30条不准等核心制度;严格执行诊疗核心制度和诊疗规范,加强患者安全管理;认真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等活动,切实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医疗质控体系建设,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加强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儿科、妇产科、康复医学科、疼痛科等薄弱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完善院内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提升院前急救能力。县人民医院提升微创手术、复杂疾病诊断和三级医院下转患者的医疗服务能力,力争达到县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深化对口支援工作,强化医院对口帮扶管理,确保帮扶任务、协议、人员、措施“四到位”。
(十一)紧紧抓住党建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学、强做,确保学有成果、做有成效。以“做合格党员、建示范支部”为目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高筑意识形态防线,以落实“十条措施”为抓手,细化责任,层层抓落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实党工委和党支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党建引领、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学习教育和制度建设,扎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述责述廉、谈心谈话等制度,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工作开展不平衡、落实力度逐级递减的问题,积极营造党风正、政风清、作风新的良好氛围,为卫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障。
(十二)统筹做好其他卫生工作
认真做好工会、统战、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综治维稳、法制建设等其他工作,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下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8个,9个乡镇卫生院,含局机关9个县级单位,都是独立核算机构。9个县级独立核算机构:宜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委员会办公室,县中医药发展局,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个乡镇卫生院独立核算机构:宜君县尧生镇卫生院,宜县彭镇中心卫生院,宜君县太安中心卫生院,宜君县棋盘镇中心卫生院,宜君县五里镇中心卫生院,宜君县云梦乡卫生院,宜君县西村卫生院,宜君县雷塬卫生院,宜君县哭泉镇卫生院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0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489人;实有人员483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47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2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4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3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时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3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7.11万元,项目支出:60.6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3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7.11万元,项目支出:60.6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3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7.11万元,项目支出60.67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56.4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工资。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其中:210科目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29.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8.83万元,较上年减少74.5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等相关费用减少,项目支出:60.67万元,较上年减少26.5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完工及费用减少;208科目社会保障就业支出827.39万元,基本支出827.39万元,较上年增加157.7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221科目住房保障支出:80.89万元,基本支出80.89万元,较上年减少2.1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员。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443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7.11万元,项目支出60.67万元,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其中
①基本支出4377.11万元其中:
(1)301科目工资福利支出:3754.01万元,包含:30101基本支出基本工资:1531.43万元,30102津贴补贴:439.53万元,30107绩效工资:875.71万元,30103奖金:79.95万元,30108养老保险:591.03万元,30109职业年金:236.36万元。
(2)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2.34万元,包含:30304遗嘱生活费:7.97万元,30305生活补助:0.78万元,30309岗位津贴:0.33万元,30311住房公积金:316.65万元,30314取暖费:109.49万元,30315降温费:44.18万元,30399乡镇补贴:42.94万元。
(3)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00.76万元,包含:30201办公费:9.14万元,30202印刷费:4.37万元,30204手续费:0.06万元,30205水费:1.88万元,30206电费:4.47万元,30207邮电费:2.26万元,30208取暖费:28.80万元,30209物业费:0.70万元,30211差旅费:3.62万元,30213维修维护费:3.86万元,30214租赁费:0.60万元,30215会议费:1.63万元,30216培训费:5.15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2.53万元,30218专用材料费:8.15万元,30226劳务费:5.10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0.15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2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0.20万元,30228工会经费:1.60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7万元。较上年增加81.0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②项目支出60.67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9.71万元,30202印刷费:4.21万元,30204手续费:0.10万元,30205水费:0.78万元,30206电费:1.35万元,30207邮电费:1.52万元,30208取暖费:9.08万元,30209物业费:1.25万元,30211差旅费:4.65万元,30213维修维护费:1.40万元,30214租赁费:0.15万元,30215会议费:0.68万元,30216培训费:2.57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25万元,30218专用材料费:1.58万元,30226劳务费:3.05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1.2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0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4万元。较上年减少26.5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完工及费用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17万元,较上年增加0.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分单位未预算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40万元,较上年减少0.4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支出预算2.31万元,较上年增加1.62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工作量增加;培训费支出预算8.02万元,较上年增加6.7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100.76万元,其中较上年增加28.0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办公费、专用材料费等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计划7597.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计划1789.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计划212.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计划5595.50万元。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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