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研究拟订全县文物旅游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订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全县文物旅游规划、计划的实施。规划文物旅游设施建设布局,制定现有文物旅游设施、装备新改进和利用的措施;指导文管所及博物馆的工作。管理文物旅游工作,搞好文物建档、文物保护抢救、文物安全保卫工作;抓好旅游开发及旅行社业务的指导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文物工作
一是完成偏桥魏长城遗址保护工程;二是做好文保员的培训及田野文物巡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各种管理制度,重点做好田野文物及博物馆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四是继续做好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
(二)旅游工作
一是完成陕西省第三批省级旅游示范县创建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对全县各主要景区规划进行完善提升;三是实施好花溪谷景区局部循环旅游道路建设项目;四是举办第十七届文化旅游节。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5个,包括:宜君县文物旅游局(本级)、宜君县文物管理所、宜君县旅游服务中心、云梦山景区管理处、福地湖景区管理处。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4人,其中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人员1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时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07万元,项目支出8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07万元,项目支出8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07万元,项目支出82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2.8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活动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07万元,包含基本支出121.07万元、项目支出82万元,较上年减少12.8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活动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 |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
** |
203.07 |
121.07 |
82 |
** |
2070201 |
行政运行 |
1 |
1 |
||
2070204 |
文物保护 |
73.73 |
73.73 |
||
2070299 |
其他文物支出 |
33.73 |
35.55 |
20 |
|
2160599 |
其他旅游业管理服务支出 |
10.79 |
10.79 |
62 |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9.25万元,较上年增加31.2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商品和服务支出82万元,包含项目支出82万元,较上年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旅游示范县创建费用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单位:万元 |
|||||
经济科目编码 |
经济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
** |
121.07 |
121.07 |
82 |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19.25 |
119.25 |
||
30101 |
基本工资 |
47.12 |
47.12 |
||
30102 |
津贴补贴 |
32.45 |
32.45 |
||
30104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39.68 |
39.68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82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82 |
1.82 |
82 |
||
合计 |
121.07 |
121.07 |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较上年减少2.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支出预算0元,培训费支出预算0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1万元,其中:较上年无增减。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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