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文物旅游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3-02 17:16 作者:财政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一、部门主要职责

研究拟订全县文物旅游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订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全县文物旅游规划、计划的实施。规划文物旅游设施建设布局,制定现有文物旅游设施、装备新改进和利用的措施;指导文管所及博物馆的工作。管理文物旅游工作,搞好文物建档、文物保护抢救、文物安全保卫工作;抓好旅游开发及旅行社业务的指导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文物工作

一是完成偏桥魏长城遗址保护工程;二是做好文保员的培训及田野文物巡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各种管理制度,重点做好田野文物及博物馆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四是继续做好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

(二)旅游工作

一是完成陕西省第三批省级旅游示范县创建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对全县各主要景区规划进行完善提升;三是实施好花溪谷景区局部循环旅游道路建设项目;四是举办第十七届文化旅游节。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5个,包括:宜君县文物旅游局(本级)、宜君县文物管理所、宜君县旅游服务中心、云梦山景区管理处、福地湖景区管理处。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4人,其中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人员1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时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07万元,项目支出8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07万元,项目支出8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07万元,项目支出82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2.8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活动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07万元,包含基本支出121.07万元、项目支出82万元,较上年减少12.8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活动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

**

203.07

121.07

82

**

2070201

行政运行

1

1

2070204

文物保护

73.73

73.73

2070299

其他文物支出

33.73

35.55

20

2160599

其他旅游业管理服务支出

10.79

10.79

62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9.25万元,较上年增加31.2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商品和服务支出82万元,包含项目支出82万元,较上年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旅游示范县创建费用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单位:万元

经济科目编码

经济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

**

121.07

121.07

82

**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19.25

119.25

30101

基本工资

47.12

47.12

30102

津贴补贴

32.45

32.45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9.68

39.68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82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82

1.82

82

合计

121.07

121.07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较上年减少2.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支出预算0元,培训费支出预算0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1万元,其中:较上年无增减。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财政局 信息审核: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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