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3-02 10:31
作者: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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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残疾人事业有关领域的归口管理和业务指导;
参与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
3、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
4、开展各种业务工作,举办各类活动,动员社会力量,为残疾人服务。
5、承担县政府残疾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调查掌握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为县政府提出决策建议。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我会联合县民政局、财政局,积极协调各乡镇(街办)、综合服务中心落实好全县2429名残疾人的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其中贫困残疾人800名(重度265人)。
2、组织实施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阳光增收培训,确保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有一人通过培训学习,提高就业能力,名额15名,每人补贴5000元。
2018年市级扶贫基地建印苹果合作社培训残疾人34人,申报省级培训基地2个,亿丰核桃专业合作社培训残疾人31人,丰茂苹果合作社培训残疾人30人,共培训103名残疾人发展生产,其中自主创业省级8名,每人补贴5000元。
3、通过铜川市精神病院为95名精神残疾人每人每年提供价值500元免费供药;做好困难精神病患者住院补贴工作。
4、继续巩固提升县康复中心服务水平。启动实施2018年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精准康复工作,力争为2400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
5、继续巩固提升3个残疾人扶贫基地示范带动工作。
6、继续巩固提升县残疾人托养中心的托养能力。完成残疾人寄宿、日间照料、居家服务(无障碍设施改造)等服务。
7、落实好针对残疾人的教育、就业、燃油补贴等优惠政策。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即为部门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人,全部为事业编制;实有人员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时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部门收支预算全为财政拨款收支。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53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4.7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残疾人补助项目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53万元,包含基本支出87.53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较上年增加24.7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残疾人补助项目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7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4.7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11.78万元,包含基本支出7.78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较上年增加7.9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残疾人补助项目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情况、增减变动情况和对“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的分析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较上年增加0.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8万元,较上年增加0.48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支出预算0.9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培训费支出预算0.5万元,较上年增加0.1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87.53万元,较上年增加22.73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宜君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3月2日
网络编辑:财政局
信息审核:石振海
标题:宜君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
正文: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残疾人事业有关领域的归口管理和业务指导;
参与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
3、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
4、开展各种业务工作,举办各类活动,动员社会力量,为残疾人服务。
5、承担县政府残疾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调查掌握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为县政府提出决策建议。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我会联合县民政局、财政局,积极协调各乡镇(街办)、综合服务中心落实好全县2429名残疾人的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其中贫困残疾人800名(重度265人)。
2、组织实施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阳光增收培训,确保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有一人通过培训学习,提高就业能力,名额15名,每人补贴5000元。
2018年市级扶贫基地建印苹果合作社培训残疾人34人,申报省级培训基地2个,亿丰核桃专业合作社培训残疾人31人,丰茂苹果合作社培训残疾人30人,共培训103名残疾人发展生产,其中自主创业省级8名,每人补贴5000元。
3、通过铜川市精神病院为95名精神残疾人每人每年提供价值500元免费供药;做好困难精神病患者住院补贴工作。
4、继续巩固提升县康复中心服务水平。启动实施2018年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精准康复工作,力争为2400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
5、继续巩固提升3个残疾人扶贫基地示范带动工作。
6、继续巩固提升县残疾人托养中心的托养能力。完成残疾人寄宿、日间照料、居家服务(无障碍设施改造)等服务。
7、落实好针对残疾人的教育、就业、燃油补贴等优惠政策。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即为部门本级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人,全部为事业编制;实有人员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年初预算编制时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部门收支预算全为财政拨款收支。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53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4.7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残疾人补助项目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53万元,包含基本支出87.53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较上年增加24.7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残疾人补助项目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7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4.7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11.78万元,包含基本支出7.78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较上年增加7.9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残疾人补助项目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情况、增减变动情况和对“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的分析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较上年增加0.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8万元,较上年增加0.48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支出预算0.9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培训费支出预算0.5万元,较上年增加0.1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87.53万元,较上年增加22.73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宜君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