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县规划,组织实施全县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指导和监督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管理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
(5)管理、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及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社区服刑人员。
(6)负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机关的人事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计划及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7)负责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8)配合市司法局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是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不断深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能力。
二是以全面推进“七五”普法工作为契机,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在全县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不断深化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全面打造升级版人民调解工作。
四是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县社区矫正中心的作用,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五是以公共法律体系建设为统揽,不断优化服务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六是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为目标,不断夯实举措,提升脱贫攻坚工作实效。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下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4个,包括:司法局部门本级(机关)、宜君县公证处、宜君县法律援助中心、宜君县律师事务所。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司法局部门本级(机关) |
2 |
宜君县公证处 |
3 |
宜君县法律援助中心 |
4 |
宜君县律师事务所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员24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1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5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根据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本部门2019年未列为我县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单位,本部门项目未达到2019年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范围(项目资金100万元及以上)。拟于2020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32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4.75万元,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51.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普调、项目资金增加以及增加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科目;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32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4.7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51.16万元,主要原因同上。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4.7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51.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普调、项目资金增加以及增加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科目;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24.7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拔教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4.75万元,较上年增加51.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普调、项目资金增加以及增加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科目。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4.75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40601)178.80万元,较上年增加15.8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普调。
(2)律师公证管理(2040606)39.45万元,较上年减少6.91万元,原因是预算科目变动。
(3)法律援助(2040607)35.75万元,较上年减少6.4万元,原因是预算科目变动。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 29.76万元,较上年增加3.64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11.90万元,较上年增加1.45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6)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7.34万元,2018年未列此科目。
(7)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3.59万元,2018年未列此科目。
(8)住房公积金(2210201)18.15万元,较上年增加4.24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4.7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55.44万元,较上年增加42.21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普调。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68.11万元,较上年增加9.37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使公务费增加、新增专职人员调解员劳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20万元,较上年减少0.42万元,原因是一名遗属去世,停止发放遗属补助。
(2)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4.75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65.44万元,2018年未列此科目;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58.91万元,2018年未列此科目;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99.20万元,2018年未列此科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1.20万元,较上年减少0.42万元,原因是一名遗属去世,停止发放遗属补助。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0.00万元,较上年增加4.42万元(38.09%),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18年和2019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0.9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3.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万元,较上年增加4.45万元(95.6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公务用车有所老化,需要进行大型维修导致维修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8年和2019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支出预算1.7万元,较上年增加0.2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相关会议;培训费支出预算2.15万元,较上年减少0.8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开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4.20万元,较上年减少6.46万元,主要原因是科目变动,将其它交通费用调出机关运行经费中。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9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会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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