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本级卫生(部门)201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卫生局 发布时间:2015-01-19 17:47 作者:卫生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一、卫生部门概况

1、卫生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卫生局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路线、政策和法律、

法规,编制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全县卫生工作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具体政策,制定全县卫生工作的技术规范、卫生标准并监督实施。

   (2)制定全县区域卫生规划、统筹、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编制全县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组织卫生规划和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制度的实施。负责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组织实施和落实,拟定全县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具体实施。

   (3)制定全县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及免疫规划与措施;指导全县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4)制定全县疾病防治规划,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卫生防病知识宣传,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负责全县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结核病和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卫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测、评价、监督全县职业、环境、放射、学校等卫生工作。

   (5)制定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和业务管理办法,实行医疗卫生全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实施医疗机构和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监督指导全县医务人员职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的贯彻落实;负责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内部药事管理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制定促进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有关规章制度,指导制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

  (6)制定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全县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执行国家卫生机构编制标准,组织实施全县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认定和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晋升、工资福利和卫生行业人才交流工作;检查指导全县卫生系统的党建、纪检、综治、计生、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以及行业作风建设等工作。年终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年报及财政卫生决算,承担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管理工作。

  (7)负责制定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下达、督促、考核和奖惩,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8)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协调县政府相关部门,对重大疫情、病情、灾情、突发事件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 病情、灾情、突发事件的发生、蔓延。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宜君县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1)宣传贯彻《陕西省地方病防治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拟定全县地方病防治规划,确定年度防治工作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地方病重大病(疫)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

(3)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履行地方病防治职责;

(4)组织有关部门对地方病病因和防治药品、防治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5)宣传、普及地方病防治科学知识,组织开展地方病防治的合作交流;

(6)完成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地方病防治的其它工作。

(三)宜君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指导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收集、报告、解决农村合作医疗运行中的问题;

(2)经办并审核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业务工作;

(3)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4)编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预、决算方案;

(5)检查、审核定点医疗机构的收费情况和服务质量;

(6)负责相应的配套服务及信息的统计和反馈。

(四)宜君县药品采购结算管理中心

(1)负责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三统一”工作;

(2)负责督促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把“三统一”药品货款及时  足额划入本县“三统一”药品采购资金专户;

(3)负责及时向配送企业支付货款。

(五)宜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研究拟定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和措施,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提出建议、意见。指导、实施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的开展;

(2)开展传染病、结核病、艾滋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病等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对原因不明的疾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研究,并提出防治措施;

(3)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开展传染病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工作;

(4)开展各类卫生防疫检测工作,承担特殊行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为社会提供检验技术服务等;

(5)对突发疫情及灾后的卫生防疫进行处理;

(6)开展健康检验,并进行卫生防疫宣传,普及卫生、除害、灭病科学知识;

(7)根据疾病预防控制的需要,开展学术研究和参与制定卫生标准的科学实验工作;

(8)承担县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疾病预防控制任务。

(六)宜君县卫生监督所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拟订卫生监督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承担卫生和医疗服务市场监督管理责任。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饮用水等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负责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3)负责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4)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5)负责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调研论证。

(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卫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宜君县妇幼保健站

(1)妇女儿童保健。

(2)妇女儿童培训及健康教育宣传。

(3)妇幼工作督导及指导。

(4)托幼机构管理

(八)宜君县人民医院

宜君县人民医院是全县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预防、保健、康复和急救为一体的综合医院,其主要职责是:

(1)医疗救护:负责全县人民日常医疗诊疗救护工作;

(2)预防保健:协同疾病预防、保健部门完成全县人民预防保健等相关工作;

(3)健康检查:负责全县人民日常健康体检及上级指定的每年大中专学生体检及每年冬春两季征兵体检工作;

(4)计划生育:协同计划生育部门进行一定范围的计划生育工作,如引产、放环、人流、男扎、女扎等日常工作;

(5)公共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参与全县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九)宜君县中医医院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中医药管理条例》等法规。

(2)为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提供中医药保健服务和医疗服务工作。以医疗服务为中心,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突出中医药特色。

(3)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配合做好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援任务。

(4)开展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妇女儿童保健和慢性病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中医药教学和科研工作,加强中医人才队伍的培养。充分发挥县级中医药骨干带头作用,培养农村中医药人才。

(十)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卫生部门的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卫生部门2013年度决算范围的单位包括:

⑴行政单位1个:宜君县卫生局

⑵事业单位18个:宜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君县妇幼保健站、宜君县卫生监督所、宜君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宜君县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宜君县药品采购结算管理中心、宜君县人民医院、宜君县中医医院、宜君县城关镇卫生院、宜君县彭镇中心卫生院、宜君县五里镇中心卫生院、宜君县西村乡卫生院、宜君县尧生镇卫生院、宜君县尧生镇雷塬卫生院、宜君县云梦乡卫生院、宜君县棋盘镇中心卫生院、宜君县哭泉乡卫生院、宜君县太安镇中心卫生院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

卫生(部门)2013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2993.61

一、基本支出

13

4321.00

二、政府性基金

2

3.00

1、工资福利支出

14

2468.09

三、事业收入

3

1976.78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

256.94

四、经营收入

4

3、商品和服务支出

16

1595.98

五、其他收入

5

183.53

4、其他资本性支出

17

6

二、项目支出

18

277.88

7

三、经营支出

19

8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20

本年收入合计

9

5156.92

本年支出合计

21

4598.89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0

结余分配

22

289.33

上年结转和结余

11

47.84

年末结转和结余

23

316.54

收入合计

12

5204.76

支出合计

24

5204.76

注:本表反映审计厅本年度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9行=(1+2+3+4+5)行;12行=(9+10+11)行;21行=(13+18+19+20)行;24行=(21+22+23)行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卫生(部门)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4598.89

4321.01

277.88

21001

医疗卫生管理事务

157.53

156.18

1.35

21002

公立医院

2717.75

2692.72

25.03

21003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962.89

961.29

1.6

21004

公共卫生

610.56

384.56

226.00

21005

医疗保障

110.16

86.26

23.90

21006

中医院

37.00

37.00

213

农林水事务

3.00

3.00

网络编辑:张静 信息审核:樊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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