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宜君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
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根据高检院、省院、市院的检察工作方针,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有关检察工作的实施办法,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事判决、裁定监督职能,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依法开展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做好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并向立法机关和市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负责县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做好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检察宣传工作,做好县检察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及检察信息工作,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2、宜君县人民检察院的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宜君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决算范围的单位:
行政单位1个:宜君县人民检察院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
宜君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302.4 |
一、基本支出 |
13 |
223 |
二、政府性基金 |
2 |
|
1、工资福利支出 |
14 |
129.4 |
三、事业收入 |
3 |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5 |
20 |
四、经营收入 |
4 |
|
3、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 |
73.6 |
五、其他收入 |
5 |
|
4、其他资本性支出 |
17 |
|
|
6 |
|
二、项目支出 |
18 |
41.4 |
|
7 |
|
三、经营支出 |
19 |
|
|
8 |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20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302.4 |
本年支出合计 |
21 |
264.4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0 |
|
结余分配 |
22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11 |
120.3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3 |
158.3 |
收入合计 |
12 |
422.7 |
支出合计 |
24 |
422.7 |
注:本表反映审计厅本年度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9行=(1+2+3+4+5)行;12行=(9+10+11)行;21行=(13+18+19+20)行;24行=(21+22+23)行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宜君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合 计 |
264.4 |
223 |
41.4 |
||
204 |
行政运行 |
223 |
223 |
|
|
2040401 |
其他检察支出 |
41.4 |
|
41.4 |
|
3、 “三公”经费支出表
宜君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合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36.5 |
|
36.5 |
30 |
|
6.5 |
补充资料: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3年度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3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3.公务接待有关情况:2013年度公务接待累计96批次,公务接待累计2167人。
三、宜君县宜君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422.7万元。包括: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02.4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20.3万元。
2、支出总计422.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23万元,工资和福利支出12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万元。
(2)项目支出4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培训费5万元,差旅费1.4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158.3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基本支出223万元(工资和福利支出12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万元);项目支出4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培训费5万元,差旅费1.4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204类行政运行223万元。
2、2040401类其他检察支出41.4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6.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运行和维护费、车险费。
3、公务接待费6.5万元,主要用于出差伙食费、办案伙食费,上级检查指导工作费、宣传、培训学习费、会议伙食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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